第二章
唇角眉峰都是被岁月打磨洗练过后的凌厉。 “达蒙,我只是不小心撞到的。”他不想惹麻烦,垂眸凝视了他的舅舅片刻后理所应当地说,但看到达蒙明显不相信的眼神,“好吧,但是是互殴,我不是光在那 挨打。” “我他妈要把那个逼崽子的内脏扯出来。” 达蒙说这句话的时候,正用手触碰他额头的乌青,凶狠的语气,像野兽的怒吼,他甚至能感觉到达蒙的肌rou都因为愤怒绷紧而暴起青筋。达蒙正用身上的烟草气息,以及裹挟着烽烟的味道挑拨他的神经。 事实上,那天的情形他已记得很模糊了,唯独清晰一点的是当时很热烈的情绪和燥热的体温,在交谈过程中不断徐徐烧着。然而那天的冷气开得很足,达蒙带着一股子要找人算账的架势离开时他已是昏头涨脑,当夜便起了高烧。 然后不出意外分化成了alpha。 事实上他并没有为此就感到骄傲了,他更期望自己成为beta,在他看来Alpha和Omega都是被信息素掌控的一生。beta能永远保持清醒。 丹尼尔不喜欢回忆。 他从小到大的回忆很大部分都是和达蒙一起度过的。后来很多时候他们吵架,甚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在吵些什么。但他们还是经常吵架。 其实他到现在也很难再去想象那么激烈得和人争吵是什么感觉了。华尔街这个地方一直在重复一个规律,发展、繁荣、疯狂、sao乱、恐慌、破灭、人去楼空,然后矫正缺陷重整旗鼓。很美妙,也很危险。 这里是一片稍不留神就会死的战场。 是他能享受的战场。 同事们都会说,丹尼尔·道森是个工作狂。他也已经很少想起达蒙,以及达蒙身后所代表的那个芝加哥黑手党的混乱世界。 他一直在服用杜冷丁,也已经接受了达蒙的死。但他绝不会,绝不会去达蒙的墓碑前。因为他就是这么个有了决断,就绝对会实施的人,所以他真的三年里从来没有去。 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思索过,达蒙是他的谁呢?达蒙是他的舅舅,意义其实是养父,对于丹尼尔这样从小父母双亡的孩子而言,又在一整个黑手党家族里如同异类,达蒙的存在更像他的父亲、兄长、长官。在他七岁那年就开始了。七岁之前是保姆照顾他,祖父比利作为家族教父永远有忙不完的生意,七岁之后就是达蒙,后来一直是达蒙。直到十七岁。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相伴十年的感觉。尽管达蒙总是给他一些他自认为为他好的东西,他们住在一起的那些年,有时甚至像是他一直在照顾达蒙,而非达蒙在照顾他,但达蒙那里总会有各种逗他开心的稀奇玩意儿,达蒙教他怎么组装枪支,教他开车,甚至教他怎么泡妞,他人生里第一辆奥多拉多就是达蒙送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有做梦。关于达蒙。就连那些他们度过的每一个圣诞节也包括在内,还有他十七岁时达蒙载着他穿越一整个美国中西部的那个暑假。 今天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