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芝加哥足够容得下所有的帮派。二十世纪初“美国梦”驱使许多意大利移民踏上西进的旅程,前往芝加哥寻求发展。 无序,混乱,当犯罪与政治挂钩,黑帮和黑帮,警察和黑帮之间暴发激烈的暴力冲突。芝加哥是美国的“犯罪之都”。 在芝加哥的孩子们拿着真假难辨的枪支对着靶子玩射击游戏的时候,就像别的小孩喜欢过家家,喜欢飞行棋,他喜欢看股市的数据,查阅资料去身临其境当年飙升的股价和巨大的跌幅,他的眼睛离不开道-琼斯指数从多少点增长到多少点,他视这些为游戏,比游戏好玩。他像个怪胎。阿什顿家的怪胎。 丹尼尔喜欢秩序,喜欢数学,也喜欢人类理性在艺术上的音乐名作D大调卡农。 喜欢股市上下浮动的数字。喜欢博弈。 市场是有规律的。他从不做预测性介入,他知道时机就是一切。而市场的规律性缘因于不变的人性。 他和那些仅仅是希望一夜暴富的人有本质上的区别。孩童时期他身边的人没谁理解他在第一眼看到自由贸易市场这个词语的时候有多兴奋,当他去了解利弗莫尔的理论,他身边没人会理解这门学问,没人理解技术分析后自我控制的重要性,资本金融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战场,金钱在他眼中都只不过是数字而已,没人会明白他慢慢明白的在争分夺秒间用金钱的数字快速转手博弈的愉悦。 那秒针移动时大脑快速过滤的知识、数据、人性、任何的自负和犹豫都是万劫不复的开始,华尔街就是他们这些怪胎们一展宏图的战场。 后来有人说他把他的Alpha天性全部运用到了这些上。 可分化期、信息素则是不稳定的。他深恶痛绝这一点。 十四岁的丹尼尔和学校里的高年级打架。那个时候他已经处于分化期,全身上下都是燥热和愤怒无处发泄,已经表现出alpha的显性基因,他的自制力一向强地变态,于是一直压抑着这股情绪以至于没人看出来,他自认自己从来不是脑子一热就去干架的蠢货,可是这真的太难受了。家里干黑手党他也得去上学,而他不能和家族里的人打架,所以和学校里的Alpha产生冲突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带着一身伤回家,肯定是会被达蒙发现的。那家伙投射在他身上的关注度和强烈的保护欲一直非常巨大。 “谁伤了你?丹尼。” 他晕沉沉的脑子甚至闻到了达蒙信息素的气味,是枪支与硝烟的气味,那种射击残留物,从枪管末端逸出的气团中所夹带的火药颗粒和金属粉末等组成的烟灰。既有火药又有金属,达蒙的信息素来自自身绝对的力量,典型的黑手党,非常凶戾,alpha中的alpha。就像达蒙这个人,有着火焰般狂放的性格与不羁的个性。 很不舒服的气味和压迫。让他后颈发疼。 灯光下达蒙·阿什顿过于立体的五官英俊得惊人,声音沙哑低沉,在颓唐的夜色中怒火如利刃要给人一道焦黑的裂痕,那是一种凶狠暴烈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