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了酒吧,因为很少见的,他想起了达蒙,就在和同事杰森在吸烟区闲聊时,杰森问他:“嘿,伙计,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你小时候和你的家人?我得说你家里人一定很为你自豪。” 窗外的光一片模糊不清,一身西装革履的丹尼尔靠着墙,叫人望而生畏。 时间如沙漏般流逝,他目光淡漠地看了一眼高楼大厦间飞过的白鸽,振动翅膀落在对面大楼白色的窗框上,它们扑棱着翅膀时空中烟尘宛如碎金般陡然上升又绵密地飘着。接着他继续抽烟,阳光照在他的侧影,疏影横斜,这样的日子与过往没有什么分别。 “恰恰相反。光是离家去哈佛之前我就为这事和家里人大吵了一架。” 丹尼尔眯起他那双没什么情绪的祖母绿眼睛,有那么一刻阳光映在他眸子里,而烟头的火光闪着空寂的影子再悄无声息地将它们吞噬殆尽在阴影里。 杰森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似乎对丹尼尔这番话不能理解似的。要知道吵架这个词真的非常不丹尼尔,他难以想象丹尼尔和谁吵架的模样。 “这么多年还没和好吗?” “他死了,我还活着。”He,sgone,I,mhere。 丹尼尔说这句话时平淡至极,眼里没有丝毫波澜。他平静地扫了一眼面露抱歉的杰森,然后垂眸继续抽烟。 达蒙还是去曼哈顿看了丹尼尔。还是像以前把车停在哈佛郊外时一样没有去打扰。 他固执地驻守在纽约中央公园大道西21号对面的树荫里,看着阔别三年的丹尼尔和一个金发妞一起走进了大楼。那金发妞笑得比太阳还灿烂。 偶尔他会尾随丹尼尔,他发现丹尼尔有一次休假时开车出城,直到日落时分,黄昏把公路以及整个世界都染成guntang的金黄,丹尼尔会从奥多拉多上下来站定在这一片浓郁模糊的金黄色里,靠着达蒙曾经赠予他的奥多拉多,阳光把他整个人都淹没了进去,他低下头抽烟,暗金色发丝垂在敞开领口的吧白色衬衫衣领上,轮廓分明的侧脸像寂寞的剪影。 看到这一幕的达蒙心脏像陷入一片沼泽,沉浸在紧缩的痛觉里。 这一个月来他发现丹尼尔生活的很好。他很高兴丹尼尔实现了这个理想,他甚至上网搜索了丹尼尔,丹尼尔道森,哈佛大学优秀毕业生,年轻有为的天才cao盘手,华尔街现在少了谁,都不能少了丹尼尔道森,事实证明了丹尼尔不当阿什顿也可以活得很好,也许是活得更好。他明白这个道理,却不知为什么心脏的位置更加闷郁。 他们阿什顿家族的人都只会把冲锋枪藏在风衣里,干起仗来拿手榴弹开路,他们只会用暴力、犯罪发展他们的家族事业。 达蒙有些恍惚,胸廓收紧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他羞于承认——在日光打在丹尼尔优越至极的眉骨上的时候,在丹尼尔沐浴在阳光下的脸孔冲那个金发妞笑的时候。尤其是金发妞身上都是丹尼尔的信息素,那是标记过的现象。 好吧。雏鸟长大了就是要飞走的。 达蒙应该回到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