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解放时代的美学理X
其实这些经验也不需从艺术作品,我们尽可在t0uKuI猥亵、云霄飞车、滑雪、洞x探险或电玩等刺激X活动T验到。 问题不在於艺术作品的品质,能由「感受」reception动作,或不能由「论述」discours动作取得。问题在於一旦艺术作品由所谓品质角度衡量,就陷入在一种「规范的价值」范围里。这是所谓深度、意义和JiNg准度出现的原因。品质论述算不算是美感范畴呢?算不算并不重要,因为有品质的衡量,就无关乎该作品是否挑起问题X。因为一旦有品质的衡量过程,作品是否处在越界便无关紧要,作者意图在艺术史的作用就不是决定X的。或者说,一旦碰触艺术作品品质的好坏,这样的命题根本就不会在乎,艺术家创造一件作品到底有没有动机。20世纪是一个「艺术如何可能」的世纪,艺术家的开创意志,实际让作品远离了「艺术作品到底有没有品质的问题」。品质成为关注重心,和想要评审别人、想要树立范式无论创作或理论一样,同属荒谬。 艺术家和理论者的动作 我认为值得称为「艺术作品」,必然包括一种「评估面向」dimensionévaluative。此「评估面向」不涉及一个东西、一幅画或一件影像,是否可称为「艺术作品」的检视问题。 检视一幅画好坏,必然涉入肌里层次、描绘动人、画面隐喻等敏锐效果的衡量;从而当面对一些观念、影像独创X都缺乏的奇特事物时,由於远离了一幅画应有的条件,便会自然而然发出「这是艺术作品吗?」的疑惑。因为好坏,通常以一些技术规范为界线,作为是否是艺术作品的衡量原则。可是,没有好坏,我们就无从判断起。然而为何要以好坏看待艺术?为何一定要以好坏看待这个世界呢?难道一切事物都非判定好坏不可吗?美学理X的另一个任务,旨在揭开好坏背後的道德结构的同时,就是把「好坏判断习X」推向不以好坏判断的诸多途径的开发上,一个不存在有所谓标准,也没有所谓「作为艺术作品就应该这样」的范式之开放世界。 换言之,就美学理X而言,并不是所有在画廊、艺术中心或美术馆展示的东西,就必定是「艺术作品」。 有资格说「艺术作品」,并不取决於一种表达型式的条件。是否是「艺术作品」,仅建立在一种对艺术的动机上,包含艺术家的动机以及对此进行一种「合理的评估」évaluatioinence的理论者动作。 是否具有艺术动机的质疑或评估,首先出现在近代欧洲,而且集中在绘画领域,原因是绘画一直以来被视为文化艺术表徵,它在传统时期的样式和作为艺术身分从来没有被怀疑过。但随着时代变迁,「一定是艺术作品」的问题,在Duchamp和Warhol的现成物举动下,成为美学理X的论述议题。 为了扞卫这个革命X的越界,排除艺术作品与美感监赏必然挂g的原则,Adorno提出「今天唯一可算是作品的,是那些所谓非作品的东西」Adorno1962:42的评价动作。从Adorno这样的美学理X案例,可以看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