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

倒交杯酒,点燃喜烛。

    小茜见状,忙抬起头来,说道:「夫君,怎敢劳烦您为妾身斟酒?还是让妾身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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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今晚非常木讷,两颊烧烫烧烫的,想了会儿,只道:「娘子霞被未除,动作定然不甚利索;这等小事,我来就好了。」

    小茜见李素十分温柔,眼下看来,母亲的眼光是不错了,心里头顿时温存软款、缠绵不已。

    与李素饮过三次交杯,当晚,吹熄凤烛,拉起鸳帐。

    小茜替李素脱下鞋袜後,便除去自己的小鞋,在喜床上躺了下来。

    李素才钻进鸳帐里,上了床,小茜就回抱住李素。

    两人之间神nV有意,襄王有梦,小茜便从了他。

    破身十分劳累,小茜一下就睡熟了,李素却一时半会,未曾休息。

    夜深了,窗外寒蛩甚是嘈杂。

    睡在本该属於王建的新房里,臂弯搂着本该是王建妻子的新嫁娘。

    窗外透入的月光宛若轻纱般,轻拂着黑暗的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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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本想翻身,妻子却把头枕在他的手臂上。

    他把小茜从身上轻轻地挪了开来,安放在床上,这才坐起身,活动了下麻掉的手臂。

    尽管刚成了件美好之事,李素心里,竟兜兜转转的,还是王建这个人。

    此时此刻,方成新婚,他竟想道:

    「王建啊,王建,我抢了你的官位,罢占你的屋子,睡你的床舖,娶你的nV人,你怎麽就不赶快回来打我一拳呢?」

    在小茜到来之前,无人给他暖床,李素总是独自睡在冷棉被里,闻见霉味中,带着一GU淡淡的薰香──那是王建身上特有的味道。

    这让李素想起了过去的日子。

    当时,不论家里囤了多少的酒,他们都能一起把酒水喝乾,酒醉後,两人和衣睡作一团,只要靠着对方,就算是秋末也不觉寒冷。

    与王建一块儿相处的时候,其实也不过是一生中很短的岁月。

    可这些年来,在李素心中兜兜转转的,总是那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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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好像活了这麽长的年岁,去过这许多的地方,值得珍藏的回忆,却只有这几件破事。

    还记得秋高气爽的时节,他们一起上山。

    王建在河边捞虾,总是把袖子褊得高高的,露出一对细长的手臂。

    已经十年没有看过王建了。

    李素开始害怕起来,因为他已经不太记得王建的长相。

    他只记得王建那双白皙的手臂,在日光照S下,吹弹可破的肌肤,如纸一般薄透,以至於能在手腕上,看见浮出的蓝sE静脉。

    王建虽然擅长烹饪,但他的手依然是专属於文人的、如玉葱般的纤纤十指,这些都是自己所没有的。

    因为李素的手上长满了粗茧,掌心的皮r0U也粗,他就格外想念起王建那细皮nEnGr0U的手掌心所传来的T温,他和王建一块儿牵手渡河的滋味儿──尽管,就连这样的滋味儿,李素都快要渐渐淡忘了。

    李素早在当时,就很想捏一捏、摩娑摩娑那只手。

    明明是这麽平凡的要求,可李素一直不敢提出来,就怕王建觉得他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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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之後,王建就消失了。

    无影无踪,没有书信。

    他李素终於回来了,可是王建走了。

    ──真不知如今背弃了「青山绿水」盟誓的人,是谁呢?

    李素幽愤地心想。

    李素曾经认为,既然身为一名游侠,一旦不再行侠仗义、为苍生奔走,自己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然而他如今,既然已在桃源村里定居了,大家也都很喜欢他,试着不让他觉得寂寞,这让李素不禁怨叹道:「早知道我迟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