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即地狱
在柜台前放空的状态,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再说了,店长心里也很清楚:这时段不可能不在柜台前发呆。 我们门市坐落在一个相当尴尬区域:虽说是位於银行林立的商业区,但在超商过度饱和的首都圈,邻近的街口就有三家超商,於是绝大部分顾客都被分流到那三间去了。 我值班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开始的晚班。除了偶尔会有一些人过来点咖啡,一般超商尖峰时间的晚餐时刻,由於附近商业区大多数上班族,可能是选择回到自家附近的超商再打理晚餐,所以这间门市即使是六、七点,也几乎没有客人。 没有客人,自然就没有客诉。 尤其到了深夜十点、十一点,一而再、再二而三把地板拖得光可监人,将所有食品的过期时间确认好几遍之後,就再也没有其他工作可以做。 就只能站在柜台里,看着没有摆上热狗的热狗机不断空转,漫无目的地搅拌脑内各种片段的记忆。 换下制服,我一如既往地把几盒过期便当塞入自备的购物袋中,礼貌X地知会店长: 「店长,这些过期便当我就拿走罗。」 「喔。」 代替我站进柜台的店长应了一声,然後瞥了一眼我的环保袋: 「看你这麽瘦,每次都拿这麽多,吃得完吗?啊,多拿一些也没差啦,反正每天都会剩一大堆。」 客人少,过期食品自然会剩下很多;即使进货量已经很少了。 按照规定,这些东西是不能吃的──不过根据每家门市店长的宽容度不同,有些是严格要求报废品全部给厂商回收,有些则是在过期数小时内开放让店员在休息时间吃掉;至於我们店长,该说是特别宽容,抑或只是在这没多少客人的门市更加懒得管这些小事,所以总会让我带走两、三个过期便当或饭团之类的回家──条件是:往後任何日子都不准以吃坏肚子的理由请假。 这条件其实有些不合理:吃坏肚子又不一定是因为吃了店内的过期食品。不过对我来说,除了店内的过期品之外,我还真没多少其他的食物来源。 我乾笑回答: 「可以啦,并且我食量不小喔,高中时可是T育生。」 即使刚入学没多久,校队与T育班一同解散。於是明明是用T育加分保送入学的我,也只能被编入入学分数远远高於我模考分数好几倍的普通班,最终勉强考上了成绩不上不下的私立大学。 「那就好。」店长慵懒地摆了摆手:「大半夜的,一个nV孩子回家的路上小心啊,张若曦。」 「嗯。」我临出店门时也挥手致意。 ──夜晚,才是nV人的天下。 我的同居人曾如此说过。 不过我不会说出这种话,也没必要跟任何人说我有同居人,而那些便当不是我一个人要吃的。 没必要的话语,就不必多说,对吧,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