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野猎
回头一瞧,“狐狸眼”的眼瞪得像铜铃。刚才热火朝天的议论蓦然停了声,像一锅沸水突然关了火,立刻不冒烟了。 那可是白家的王爷!小四子一个激灵,不由得剧烈咳嗽。大家沉默地解散,低着头各干各的。…… 再看皇子,他扬着头在前面走,“狗”低着头跟后面,始终保持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太阳光透过参天的古木,斑驳的光影打在不二的脸上,一阵阵儿的忽明忽暗。 侍卫那些闲话,多少传入过不二的耳朵,他只当不知道。无相曾说不碍事,这是训狗必不可少的一环。“踏雪”磕碰了多少宝贝,下人只是默默扫去地上的渣,若狂风是条真狗,他们反不敢说道。这些个闲言碎语,能帮他拎清地位,自知低人一等,方懂为狗之道。 表叔说得极是。不二心里,狂风确实不算好狗。哪个猎犬见了自己,不是欢喜地张大嘴巴,口水滴答一地,尾巴摇成螺旋桨。而狂风呢,自打进白家来,永远丧着个脸,眼睛不是盯着地上的杂草石子儿,就是漫无目的地神游,反正不看他。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眼里都没有,那心里能有吗? 但父皇送“狗”过来,他脸上有光。诚然,白家一个最低等的士卒,都能对“狗”吆五喝六,但这犟种能不能使唤动,那就两说。皇子曾亲眼见无相亲王要“狗”让道,开始只是冷言冷语,之后吼得道旁的树叶都颤,谁知狗东西跟没长耳朵似的,脚下倒是生了根。打没用,他皮糙rou厚着。无相踹了整三个时辰,狗东西的黑袍上只是多了些灰白的脚印,再耗下去,王爷的脸不要了。如此大不敬,必须跟帝皇告状。谁知帝皇嗤笑一声,召来狂风。只听一声指令,那无赖要蹲就蹲,要坐则坐,甚至仰面躺在地上,努力挺起肚皮,宛如一只真正的哈巴狗,看得无相嘴巴半天没合上。 “雷奥,狗只服从地位最高的人。”帝皇心情似乎不错。 狂风只需服从帝皇和未来的帝皇。对别人的不服从,与对帝皇的绝对服从,都是统治者至高无上的证明。天底下最厉害的“狗”都送了皇子,老帝皇的意思很明显——日后整个天下也交他手里去。所以,不二对“狗”虽不怎么满意,倒也总带着。有身份的人即便穿着简朴,也会不经意地露出一根金链、几块玉石,教人不敢怠慢。 但是,对皇子而言,身外之物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世上最最强大、最最威严的父亲顶顶疼爱、顶顶重视的心头rou。想到这儿,不二颇有些自傲,心中暖洋洋的,像晒过太阳的麦。 “狗,你来我前面。”不二一时兴起,随口吩咐。狂风便绕到皇子前,依旧低着头。 “以后没人的场合,你都得到我前面开路,别想在背后偷懒。”皇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不二个头不高,眼睛刚好够着狂风的肩胛骨。别看这“狗”总耷拉个脑袋,他背还蛮挺拔。一头凌乱的白色卷发随步伐微微抖动,后颈给遮住看不见。胳膊上rou鼓鼓紧绷绷的,原来人看着干瘪,rou倒有弹性。这么一端量,他端地是个白皮,大概混了欧罗巴的血,想是从前日晒雨淋地奔生活,给大太阳烤得糙而黑了。哼,白家给他养得白嫩,他有什么不满意! 青白的皮肤,衬得狂风胳膊上的四道疤格外地红,格外地惹眼,却又格外地狰狞,一道一亿人。不二莫名低下头去,怪了,疤也能烫着人。于是低垂的目光,又触着了“狗”的下半截身子。黑袍子牢牢地包住两瓣屁股,仍能看出来rou鼓鼓的且结实,随着步子拧来扭去——且住!那可是狗屁股。管他呢,平时没个看痛快的时候。平时,皇子从不好好瞅一眼下人,流言四起后,他又不能看了。我有什么不敢!不二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