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14》中(点击就看黑道大哥自力更生)
“wohoo~” 楼下的起哄声太大,Gin回过神来、仔细听了会儿,好像是谁在表白。 搞不好拿的还是他的玫瑰。 不是,Emmmmm…… 算了。 有客人离开了,手里还拿着酒馆今天的限定礼物。路易十四的花茎很长、花头很大、颜色是血一样的暗红,养的好的话、还会有黑色的纹路。Gin盯着客人手里的那枝花没错开眼神,层层叠叠的花瓣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格外……不详。 不怪他,确实不详。路易十四明明是最贵的品种,却一直在玫瑰里不受欢迎。毕竟世人送玫瑰是为了示爱,谁会选血一样的颜色?还长得这么大只,看起来像某种雨林深处的食人花——下一秒就要张开血盆大口那种。 爱情里的花瓣是为了调情用的,不是为了要人命的。跳动的心脏和流动的血液是鲜红的,凝固的尸体才是暗红的颜色。 浪漫和死亡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Gin喝了口酒,没拿稳瓶子、液体顺着嘴角流出来,在黑色的衬衫上留下一道蜿蜒的深色痕迹。 有点儿像那天的地毯。 他翻出手机玩了把俄罗斯方块,单手cao作是真的很不方便、而且他喝得有点儿多,上头了、看不太清屏幕。 一局五分钟都不到。 手边的酒瓶见了底,他摇摇晃晃起身、决定下楼再拿一瓶。 关掉屏幕前不小心点开了信箱,空无一物。 黑道大哥不可能给人留下把柄。 联系人或者短信,都没有可能。 他的联系人列表空空荡荡,收件箱也干干净净。 楼下已经东倒西歪了。 今天是周五,有驻唱。他可能真的喝多了眼神不好,余光瞥过主唱时一愣、随即又转了回去。这才看清那人只是戴了顶普通的毛线帽而已,那张脸平平无奇、也就能忽悠客人的水平。 大夏天的扮什么酷。 他在心里腹诽。 吧台很拥挤。Tasteme从不缺客人,也是仰赖调酒师的完美品味。调酒师长了张人畜无害的脸,对外宣称是早稻田的大学生出来兼职。要不是Gin亲眼见过他怎么把敌人一枪爆头把叛徒打成筛子还能留口气到最后的、说不定也会被他骗过去。 连名字都格外甜,叫Port。 甜美弟弟看到他扬了扬手里手里的摇酒器,他正在给客人做鸡尾酒。 “18没有了,托您的福、店里的麦凯伦全部售罄。换一个?我新调了墨西哥特吉拉,味道一级棒。” Gin皱了皱眉,目光在琳琅满目的酒架上逡巡一周、最后指了指山崎的响。 Port一脸见了鬼的表情。 “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喜欢威士忌?” Gin不理他,只是让一旁的小弟拿个冰桶。 “不是吧?你宁可喝山崎都不喝我调的酒???” 有手下代劳,Gin得以做回文明人,玻璃杯加冰块儿、withrocks才是威士忌的正确打开方式。 他一口干掉半杯、才分了个眼神给Port,问他: “特吉拉的基酒是什么?” “龙舌兰啊。” “嗯。” Gin附和着,举起杯跟旁边的客人碰了下、客人受宠若惊,当即决定开一瓶同样的山崎。 “我不喜欢龙舌兰。” 他转着手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