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墨而已。如果是以前的彩云,绝对会任性要求李知墨帮他买这买那,但如今彩云可不舍得让李知墨花钱。 彩云再次强调他不想要,可李知墨坚持,他也实在没办法,只好加快脚步把李知墨甩在身后。 彩云继续一路走一路看,他走在前面,李知墨就跟在后头默默记下下彩云逛过的摊子,心想等他有钱了,一定帮彩云把喜欢的东西都买下来。 不多时,二人就逛到书肆门口,如今棠花小狐和王秀才作品的横幅都撤了下来,换成了其他作家的新书横幅。 李知墨和彩云刚跨进门槛,吴盛就迎了上来。 “哟,这不是李老弟吗,你可算来了,怎么样新书写出来了吗?” “托吴掌柜的福,昨天刚刚写完。” 李知墨指了指怀里的纸,吴盛顿时双眼放光,要知道李知墨可是说过,如果写出书来,就要请他喝花酒的呀。 “好好好,我可是期待的紧呢,你这新书也得有我一份功劳啊。” 吴盛柜提醒李知墨,生怕忘记他的好处。 “那是自然,多亏了大哥的提点,我才有了创作灵感。” 李知墨尴尬笑笑,当日头脑一热没考虑许多,顺手收下吴盛的书是真的,放出去的大话也是真的。 明面上是吴盛的功劳,可要说提点,也是彩云提点他才对。 是彩云的爱才让他有了写文章的动力,如今他已有妻子,怎能去那烟花之地呢,还是等日后再寻其他方式答谢吴盛吧。 听到李知墨的奉承,吴盛看上去十分开心,好在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把目光放到一旁的彩云身上。 吴盛本以为彩云是来买书的顾客,但一直与李知墨站在一块并未走动,许是相熟之人,便奇怪地问道:“身边这位是?” 李知墨尴尬的神情顷刻间转化为甜蜜羞涩,在吴盛的印象里,李知墨就是个木讷的书呆子,何曾见过他这副表情。 “这是我家娘子。” “娘子?!” 李知墨的回答令吴盛几乎昏过去,他认识李知墨这么多年,李知墨是什么样的人他清清楚楚,怎么有本事娶到这么貌美如花的娘子的? 像是肯定李知墨的回答,彩云也微笑着点头,又往李知墨的身边凑近些许,表现出温柔腼腆的样子,努力给李知墨相熟之人带来个好印象。 吴盛看看李知墨又看看彩云,他们站在一块实在不像夫妻呀! 而且彩云也不同一般女子的骨骼娇小,阅人无数的吴盛当场就觉得哪里不对劲,不由地放大声音,惊呼道:“你们什么时候成亲的,我怎么不知道?” 关键还没请他喝喜酒呢!这个李老弟实在不够意思! 说实话,李知墨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好好的就跟彩云成亲了,关于成亲的细节,他实在想不起来。 好像那一段记忆被抹去,变成空白的,只记得彩云是自己的娘子,他非常爱彩云,彩云也爱他。 就在李知墨纠结该作何解释的之时,彩云硬生生挤出两滴眼泪,凄惨地说: “我孤身一人前来月影城投奔亲戚,谁料那家人无情无义不仅赶我出门,还把我身上的银钱都扣了下来。我无家可归露宿街头,是知墨救了我。他心地善良待我又好,我们日久生情便在一起了。” 彩云是妖精的事情当然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万一传出去,有人要伤害彩云怎么办,这样的说法是最安全妥当的。 李知墨不善撒谎,但彩云对此道正巧精通,信手拈来就编出个合情合理的故事。 这个故事版本也算比较接近现实,确实是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