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在彩云的滋润下,李知墨很快写完了文章的上半部分。 这日李知墨抱着一部分试读的稿纸进城给书斋投稿。 与以往不同,这回他带着彩云一起,毕竟彩云是他的娘子,而且也有夫妻之实,夫君带着娘子逛街自然天经地义。 彩云穿着李知墨买给他的那件衣裙,行走摇曳间带起一阵阵香风,娇美的容颜引得路上男男女女纷纷侧目。 而李知墨还是一身粗布麻衫,因为吃掉许多人参,再加上爱情的作用,人倒是显得比以往更加精神。 彩云虽然是男人,但身段优美,说话声音也极其柔和动听,所以经过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小姐与仆人出来闲逛。 在经过一个首饰摊的时候彩云被老板喊停下:“小姐,来看看我家发簪吧,您长得这么漂亮,我做的发簪要是能戴在您的头上,那真是我的福气啊!” 这老板溜屁拍马的功夫真是一绝,彩云就喜欢别人称赞他的美貌,而且彩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把他当成女人,这说明他比女人长得还要好看。 彩云在一堆首饰里挑挑捡捡,并没有什么符合心意的,那些红红紫紫的绢花跟黄铜发簪简直俗不可耐,要是戴在他头上,可就是他的晦气了! 正要转身离开,忽然看到角落里藏着的一支白色发簪,彩云顺手拿过来,簪头刻着祥云图案,洁白的簪身上还飘着点点绿纹。 “小姐眼光真好!这是南疆的白玉,颜色淡雅清新,刚好衬小姐您的肤色,长期佩戴在身上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哩。” 老板极力吹嘘商品,就盼彩云能够买下。 彩云瞄了一眼李知墨没有任何装饰的发髻,这簪子刚好适合他,可惜自己没有钱。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东西放下来。 这时候李知墨开口道:“请问老板,这发簪需要多少银钱?” 彩云一听急了,赶紧摆摆手阻止李知墨,然而李知墨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还好他出门时带了些钱,彩云若是想要,他咬牙也得给彩云买下来。 老板缕了缕胡子,笑眯眯说:“不贵不贵,只要一两银子。” “一两?” 李知墨面露难色,他身上带的钱连这一半都没有。 “老板,可否便宜些?” 那老板见他们是真心想要,更不可能松口,认定要宰他俩。他高高仰起头,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就一两,不议价。” “这……” 李知墨还想还价试试,彩云却不高兴了,他开口大声说道:“你这些破烂好意思卖这么贵,又俗又老土,白送给我我都不稀罕!” “嘿,不买就不买,我摊上的都是好货,是你有眼无珠不懂欣赏!” 彩云撸起袖子打算跟老板好好理论,他那两截白花花的胳膊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雪白,看得老板都挪不开眼了,彩云根本没有注意到老板色眯眯的视线,叉着腰还要继续说。 “彩云!彩云别说了!” 李知墨赶紧拦住彩云放下他的袖子,就把他拉到一边去。 “你放开我,哎,哎!你这破店赶紧倒闭吧!” 彩云看着不胖但力气特别大,李知墨费了好些力才把彩云拉走。 彩云刚才的表情分明是十分喜欢那个玉簪的,肯定是发现他没钱,彩云才故意说东西不好。 “彩云,我的书稿要是能卖到钱的话,就带你去买更好的发簪。” “不用了,发簪一点也不实用,我不需要。” 彩云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确实不需要发簪,只是想弄来送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