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

    来中国的第六年,或许该说是回到母亲家乡的第六年,这个国家正值风云巨变,我也不过是海中孤帆,只不过相比其他漂泊小舟,我这座轮船好歹还算坚固。

    兵力是我趁乱从中撕下来的一大块,不乏借的父亲的势,但后续靠我掌控的这些个城市足够养活,毕竟南方水草丰美,幼时父亲也常说这里与英国不同,这种地方才能养得出我母亲的钟灵毓秀。

    我母亲是大家小姐,她那年代对女子管制严苛,我父亲当年也只是来中国发展生意,母亲孤注一掷跟着去了英国,家族将其视为耻辱,愤怒地除了名。却又发现几十年后空降来这个地方拥兵自重的土皇帝是那个素未谋面的野种,笑料一桩。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我偶尔会合群地和其他军阀一样随便扩张一下,上过正统的军校总归有些理论储备,不过更多时候只是养着手头这片地方——母亲年老,这里的局势也不太适合生活,我尽心力维护她的童年,时不时给她拍一些照片寄回去,算是中国的传统孝道。

    至于英国的产业……毕竟我还有个弟弟,嗯,亲的,同父同母,他喜欢打理这些,术业专攻,让他去。

    近日我城里挺重要的面粉厂子出了点错漏,闹了些神神鬼鬼传言,到我耳朵里已经像是风水志怪,我听着想笑,半眯着眼让副手赶紧找人查,查不出来负责的那几人就过来领枪子儿。

    汗流浃背的手下托了个侦探,说很有名气,破案很厉害。

    毕竟是请过来帮忙的,我吩咐好好待人家,没过半天就听着人道他有了些猜测,我好奇灵异后续,拍拍手,决定暂时扔下文件去凑热闹看了那个侦探的推理。

    阳春三月,已经觉不出什么刺骨寒风,我套了件长风衣,腋下枪袋不算顺手最方便,但十分适合绅士,里面还是衬衫和长裤,镶金手杖有着不错的分量,敲人很顺手,虽然我一般用枪。

    到了面粉厂里就更热了,草坪都较外面提前催了些新芽,点点绿意令人心情愉悦,

    我走了进去,厂子的负责人原本正对着长衫青年侃侃而谈,见了我刹那间便与周遭员工一同缄口不言,因为一向自认赏罚分明,我并不理解他们每次都如临大敌的姿态。

    那长衫青年转了身来,旁边的棕发少年也因为周遭的静默一脸茫然中半带好奇地回头。

    ……这个侦探真他妈cao蛋的好看。

    他向我拱手:“在下沈仲平,这是我的助手,阿福,见过大帅。”

    “换个称呼,我的中文名字是莫辰。”

    “好,莫先生。”他从善如流地点头,没有因为我的否定乱了丝毫呼吸,“在下对于此案已有眉目。”

    我较他高了不少,他说话时稍稍仰头来看我的眼睛,于是我的目光也锁着他的,半晌挑眉:“沈先生说说吧——给先生的椅子找个软垫来。”

    我提起手杖,自然而然地走向上首,原本的负责人擦了擦下颌,坐去了左侧。

    那个棕发小少年小心翼翼地用气声侧过去问沈仲平:“先生先生,他就是这里的实际管辖者吗,怎么看着不太像中国人啊?”

    我一向感官敏锐,只听沈仲平也压低声音:“莫先生是中英混血,家族是英国新贵。”

    没什么出格的言论,我并未理会,在简短几句交谈之后,负责人让沈先生陈述案情。

    沈仲平颔首应下,声音坚定温和却没多少起伏,淡色的嘴唇一动一动,间或能看到红润的舌尖,一句一句从容不迫条理清晰的词句之后,我渐渐能捋清前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