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拉你这一把(受伤狼犬被按在腿上打P股,羞耻B起)
当年补课的风气还未盛行,假期生活很是悠闲,我每日除了预习下学期的课程外,还会出去散散步。 县城就这么大,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也碰到过几次李铮。 第一次见他时,我在他后面,看着熟悉的背影,我试探性地喊:“李铮?” 他脚步顿了一下,然后生硬地控制住转了一半的身子,假装没听到,加快脚步匆匆走了。 从那天以后我就把散步列入了每天的日常,跟我姥美其名曰“锻炼身体,健康生活”。 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在打架,打群架,李铮好像还是一个小头目。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李铮,像一头恶狼,嗜血,不要命。 破败而狭窄的巷子里,挤着斗殴的两伙人,地上是扭打挣扎着的身体,空中是爆裂的啤酒瓶,参与这场斗殴的大多是被困在这座城里无所事事的青年,他们挥舞着拳头,像是在宣泄着什么不满。空气中充斥着酒的辛辣和血的腥苦。 李铮是这群人中的一个,我一直知道他打架很厉害,现在才知道,他并不是身手有多好,而是足够狠,足够不要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好在李铮这边占了优势,对面气势散了,四散而逃。 我默默看完这场斗殴,在李铮躺在地上咬着T恤处理伤口的时候默默离去。 回到家后,我状似无意地问李铮对门的王寡妇:“王阿姨,我今儿怎么看到李铮和不三不四的混混在一块?” 在她叹惋又嘲讽的八卦中,我大致理清了事情的脉络。 李铮他妈欠了高利贷跑了,追债的追到了家门口,李铮没了爹,也没有钱,连多年攒下的压岁钱都被他妈敲开存钱罐带走了,本金都还不上,更别说那飞涨的利息了。还不了钱就要挨打,李铮也是不要命,只身一人跟一群混混干了起来,结果那股不要命的劲儿得了背后黑帮老大的青眼,给他缓了期限,免了利息,但是要跟着他做事。 没错,真不是港剧看多了,这座经济凋敝的县城里真的有黑帮,而且是在很多年后的“扫黑除恶”行动中中被当作一省之政绩扫除的大老虎,想不到李铮小时候看港剧还想当我老大,长大了却真成了黑帮的马仔,真是天意弄人。 跟着黑帮能做什么事,无非就是打架,争地盘,讨债,收保护费之类的勾当,估计那日我在巷子里看到的,就是李铮的新“工作”。 我跟李铮大概是越走越远了,那日他不理我,也是为了不给我带来麻烦。 理智告诉我,我对李铮的人生无能为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早日抽身,离开这里,这不是我告白失败后已经做出的选择吗? 但我还是自欺欺人地留了下来,多陪陪姥姥,我对自己说。 第三次见他时已经快开学了,我去城南的粮店帮我姥扛几袋米面备下,免得我走了以后我姥扛不动。 这次李铮还是在打架,只是境况不同,这次被围在中间按在地上群殴的人是李铮,而打他的人也很眼熟,有几个不是那天跟着李铮打群架的小弟吗? 双拳难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