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
现在恐怕还是大渊的天下。 如今的大渊虽然被赶到了草原的深处,但他们的目光仍然虎视眈眈的盯着中原这块肥rou,朝廷也对这个逐渐恢复的庞然大物十分忌惮。 如果野狐陶将裴鹤贞等人带入前渊领地,与前渊联合随便将他们往哪个部落里一藏,大苍会为了区区几个读书人而与前渊再次撕破脸皮吗? 就算会,恐怕到时狼匪已经连孩子都生出来了。 裴鹤贞彻底惶恐起来。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留下?”野狐陶再次拍了拍毛皮,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像是在说——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 ——是继续怀抱着虚妄的幻想,回到笼子里受苦,还是套上绳索,爬上狼匪的胡床。 裴鹤贞站在原地,沉默良久。 然后他摇了摇头。 他不愿意留下。 “我本来以为你是个聪明人!”狼匪咬牙切齿的看着他,怒火爬上双眼,“好,好,我看你能硬气到什么时候!” 裴鹤贞又被套上了虫牙茧,一个狼匪在前面牵着他,带他回木笼。 天完全黑了,营地里欢爱的声音此起彼伏,裴鹤贞却心不在焉地跟在狼匪身后,有些失魂落魄。 必须要跑了,不然就跑不掉了。 可是,他真的能做到吗? 一股夜风不经意的吹来,吹起了他身旁的帐篷的一角,裴鹤贞一瞥,看见里面两个光裸的人,健壮些的胡人张着腿躺在地上粗野的叫着,另一个瘦些的身体在他两腿间奋力动作,手里还抱着一块羊骨头啃得正香。 这场景像动物交合一样让人恶心,偏偏裴鹤贞的目光和那个汉人的双眼对上了,对方麻木的看着他,反应了片刻,泪水就落了下来。 是李孚。 他才18岁,爹是个残废,为了给重病的母亲买药,他自卖自身般的上了车队。他是个性格懦弱却善良仁慈的年轻人,写得一手好字,一路上像个小鸡仔一样缩在裴鹤贞身边,乖巧得像个小姑娘。 “子信……”裴鹤贞忍不住叫他,向他走了两步,似乎想把正在流泪的李孚带走。 但被风掀起的毡子很快又垂落下来,阻挡了两人的视线,走在前面的狼匪不满的拽了一下虫牙茧的链条,裴鹤贞痛呼一声,滴滴答答的血就从虫牙茧的孔隙里流了出来。 那名狼匪露出有点心虚的表情,嘴里骂骂咧咧的嘀咕。 他知道裴鹤贞是首领的男人,和愿意与亲族兄弟共享伴侣的冬胡不同,图合森从来不与他人共享男人,即使是亲兄弟也不可以,甚至连碰都不让碰。 他们就像狼一样贪心,对到嘴的rou充满独占欲,宁愿毁了也不吐出来。 好在裴鹤贞的伤口不深,狼匪不敢再拉着他,推推搡搡地把他关到笼子里就走了。 待在笼子里的骅留立刻爬过来,关切地看向裴鹤贞:“裴哥哥,你没事吧?” 裴鹤贞的袖子染上了血迹,他挽起袖子表示没事,然后小心地四处张望了一番,小声道:“骅留,你饿了吧,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裴鹤贞的手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伸出一条羊腿,还在冒着热气。 冬胡少年的眼睛刷一下亮起来,垂涎地咽了一下口水,但还是摇摇头,“裴哥哥,你先吃。” “我吃过了,你看,上面还有我的牙印呢,这是我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