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埋屍
下次姜、蒜和米酒再放多一点压味,另外把去油脂用的可口可乐改成雪碧,这样sE泽会b较像清炖。」 方倚天:「恩。」 方珩:「其实偶尔吃清淡一点也不错,毕竟我年纪也大了。」 方倚天:「才没有呢!」 方珩:「都六十二了,还不大。」 方倚天:「人生七十才开始。」 方珩:「是是是,我的人生还未开始。」 方倚天:「好啦!我承认,这次是我忘了放酱油。」 方珩:「恩,我知道,但下次可以一起试试我刚才提到的料理步骤,我想味道应该不会差。」 方倚天:「亨!在嫌弃我这次煮的猪脚不好吃。」 方珩:「其实还好啦!除去腥味和sE泽,口感是不错的,脚筋有煮软,且同时保有肥r0U的弹X,瘦r0U部分也不会乾涩,既维持口感又不至於咬不动。」 方倚天:「那当然,我可是很贤慧的,上的了厅堂、下的了厨房、滚的了床单...。」 方珩:「打住,再说下去我就要被当成禽兽了。」 方倚天:「喔!」 方珩:「倚天,其实凄风版的海绵蛋糕也是我没照食谱添加食材的成果。」 方倚天:「难怪我上网蒐都没搜到。」 方珩:「就和你今天卤的猪脚一样,虽然因为失误导致成品不如预期,但只要稍加改良就会是一道新菜sE。」 方倚天:「多吃一点。」 方倚天一边说一边往方珩碗里又多夹了两块猪脚。 方珩:「你这是?」 方倚天:「为了明天能煮清炖雪碧猪脚,今天必须要把这锅猪脚吃完。」 说完方倚天也不忘在自己碗里再多夹四块猪脚。 看着方倚天碗里那数量近乎是自己两倍的猪脚,方珩也不好再提起腥味重的事,只能y着头皮与方倚天一起将整锅猪脚吃完,最终就是猪脚吃完了,但饭两人都没吃几口。 方倚天:「都知道腥味重了,g嘛还跟我抢。」 方珩:「我肚子饿,想吃r0U。」 方倚天:「明明就是舍不得我。」 方珩:「少自恋了。」 方倚天:「亨!明天我会做的b这次还好吃。」 这是方珩家的日常,也是方倚天拼命想守护却终将失去的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