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

剑上来,他一愣,有些别扭地问:“不是枪么?”“嗯?”我也被他弄懵了,过会儿才明白,“我一直最习惯用剑;假如你指从前的比武,只是当时需要用到长枪。”他咬了咬嘴:“这可以称为傲慢吗?用非惯用兵器打败了传奇骑士。”我说:“我当然很自得这点,不过真实情况是,以爵士的体格、力量、那柄惊人的巨斧,用剑肯定赢不了他。我没有高傲到去使用注定赢不下来的兵器。”

    “不止是人熊,”见他没有打断的意思,我继续说,“有得选的话,我想针对对手的不同去选择武器和打法;因为不了解你,所以选了最趁手的。倘若小心谨慎是一种傲慢,那便是了?”

    有半晌他缄口不言。我催促:“开始吧,令观众等待也不是骑士作风。”他忽然问我:“爵士,你当时站在比武场上,想的是什么?今日站在这里想的又是什么?”我反问:“这很重要吗?什么也没想。”

    “而你想得太多了。”我先一步向他行对手礼节,表示比赛开始了。

    这场比试出奇地愉快。

    我在训练或者私下对打时有过开心的时候。相对来说,公众面前的经历不怎么愉快,但这次不一样。我甚至相信,打落对方的剑之前,我绝对露出了微笑。这是个相当不错的对手,动作干净利索,对时机紧抓不放却不恋战;理查·拜因其人大概远比看着靠谱。当然,这个少年家世不显赫,导致训练条件不够、稍显稚嫩,中途没办法对我造成真正的威胁,但假以时日……我想让他成为王国数得上号的骑士,让他为坦桑格所用。

    我向对手再次致意,接着向坦桑格献上胜利。他若有所思,可眼里明显只装着我,我想暂时没有大碍。我脚步轻快,往君主兼恋人的方向走去。“等一下!你明明…”

    有那么一瞬我没能理解,这声音在冲我叫喊。直到他用近乎悲凉的口气,叫我“莱底希爵士”。我回头看向刚才的对手,他问我:“…你明明还是他们口中骑士的典范,明明应该一点都没变…武艺、品格、端丽的容姿、适当的疏远;怜悯众人、彬彬有礼、把控人心……和三年前那个时候相比,不是一点都没变吗?为什么要侍奉这个把人命当儿戏的暴君?假如誓言不能违背,为人的底线就可以吗?容忍他的暴行是不能忤逆君主,背叛婚姻、和他做一对假夫妻是因为什么,不能忤逆自己的仕途吗?若你单单变作恶人,或者单纯暴露了本性,我们就可以找机会将你除之后快;可是……明明有那么多条路可以选?”

    我伫在那儿听了半天,只听出这人相当喜欢我,或者是人们心里营造出的我的幻影。我抽空瞟了眼煕蓝的公爵;可怜,他都吓傻了。

    他追问那个答案,我便回答他:“因为我喜欢陛下;我喜欢弥凯拉·坦桑格。”

    庭院死一般寂静。

    我敢肯定这不是他期待的答案,所以我说得更放肆了。一股无名的、复仇的快感野火一样熊熊地烧起来。

    “我从小就喜欢他,从七岁?反正不到八岁。总之那时候我就喜欢他,”我说,“他要我和他在一起、保护他,我就去成为骑士,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噢对了,针对不同人的武器、精进武艺的办法,还是他教我的。”

    “你说他是暴君,没有征得你的领主的同意吧?是否知道这样会牵连很多人?我尝试过、尝试把他拉回来,但不是为了别人,只想让他少受一些指责,总得有人去做这种事;如果这些事情令你认为我不是一个纯粹的恶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任何时候,我对他的责任感都是远远高出道德感的,事实上我都不觉得我有道德感。所以任何时候,欢迎你们来将我除之后快,届时我的名字会被家族抹去,转而钉在耻辱柱上,rou体能有多少幸存下来不重要,只希望你们不要像对待其他罪人那样将我分成几块,分别运去几个地方埋掉,我想等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