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遇到老情人
对方毫无防备,“咕噜噜”“咕噜噜”,冒着气泡的特制饮料被灌进肚子里。 哎呀,不小心忘了距离晚饭时间已经过去七八个小时了,陆亦炜的肚子里现在应该空空如也,酒精的吸收会比平时快很多,他不知道能坚持多久才会醉。 沈圳鑫估摸着量,他不想把陆亦炜灌到神志不清的地步,只要到了微醺这种程度就可以了,大概就是当事人感觉自己没醉,但其实理智的防线已经溶解,到了这种程度刚刚好,很适合谈论一些敏感的话题。 敏感这个词用的有些暧昧,搞到好像他们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能赤条条躺一张床上似的。 但也没人说话只能用嘴巴来说,语言毕竟也是一门艺术,表达的方式有很多种,只要传达相应的内容,达到想要的目的,那都是好的表达方式。 所以微醺这种状态刚好,让人卸下了防备,但又不至于完全失去抵抗的能力。陆亦炜要是真不乐意,他还可以选择拒绝。 他的脑子里有很多下流的画面,他还知道陆亦炜到现在还是一个处男,他在清醒和混沌之间犹豫很久,决定这种重要的时刻还是要等到清醒的时候更有意义。 今天只是一个小小的试探,他是alpha,陆亦炜也是alpha。他喜欢陆亦炜,陆亦炜大概也喜欢他。 虽然高三那年他一声不吭就跑了,多少有点混蛋,但十几年的相思之苦也能让他稍微减轻一些罪恶。 1 陆亦炜只是在最初几周联系不上他的时候有过焦躁,后面他似乎接受了现实,仿佛沈圳鑫没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开始踏踏实实过起了日子。 要说他两谁更冷血,沈圳鑫觉得肯定是陆亦炜,在他消失的十几年间,陆亦炜似乎从来没打算找过他,他过着平淡但充实的生活,认识新的朋友,参加警局的工作,他估计都要忘了他的人生中出现过一个叫沈圳鑫的人。 但要说他两谁是个混蛋,沈圳鑫觉得他比陆亦炜还要混蛋。他多情滥交,他心口不一,他看似大胆实则内心懦弱,他看上的就一定要牢牢抓在手心,他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肆无忌惮地伤害别人,他谁也不爱,只爱他自己。 但就像他这样混蛋的一个人,老天爷竟然让他遇到了陆亦炜。 他们上学那会都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只不过沈圳鑫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他把老师哄得团团转,转过身就嘲笑对方是个蠢货。他在学生中很受欢迎,也在黑暗的小巷里揍过看不顺眼的家伙。他人前永远光鲜亮丽,不丢他沈家的脸,但内心深处早就把沈家祖宗十八代都拉出来问候了一遍。 他不爱沈家的每一个人,包括哪些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家伙。他觉得每个人都很虚伪,非常的傲慢自大。他曾经以为他是恨沈家的,但现在一个眼神都懒的搭理。 反正他迟早要烂在沈家这个臭水沟里,不管他如何极力抗拒,不管他在沈家人面前行为举止如何偏激,他都逃不出去。 但是陆亦炜和他不同,他们的初次见面,沈圳鑫就能感觉得到。那种来自健全家庭,在爱意中被呵护长大的人身上独有的光芒,刺痛了沈圳鑫的内心。 他喜欢陆亦炜的稳定,喜欢他眼底的淡然,仿佛能够漠视全天下所有的东西。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那种对外界毫不关心的态度,当时狠狠戳中沈圳鑫。 陆亦炜是漠不关心,他只专注自己眼里的东西。沈圳鑫则是狂妄自大,他压根不在乎任何东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