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一部分的我自己
……如果不带走它们就等於得丢掉它们。这里每个小东西都有和我的一段回忆或故事,丢弃他们,就好像要丢弃一部分的我自己一样,我好舍不得,怎麽也下不了手,因为没办法抛弃它们,只好辛苦一些。」 简芳听了直摇头。 「你这恋物的毛病真是一点也没改善。记不记得国小五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回,班长弄丢了你的自动铅笔,而你居然大哭的那次?只是自动铅笔耶!?」 简芳夸张的动作快把茶水都洒出来了。 他们从国小开始同校同班,然後就宛如命运般,一路同校又同班直到高中毕业,大学虽然也同校,不过一个进了幼保系一个进了行销管理系,才终於让他们连T婴似的情感有歇息的时候。也因此彼此都很了解对方任何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情。 「当然记得。」尹恩卉带点不好意思的强调着,「那是我用了八年的自动铅笔……虽然不值钱,但是……」 「我知道它对你意义非凡,不过别人不一定知道。那时候,班长吓得整间教室到处跑来跑去,弄得大家J飞狗跳,只为了把一只自动铅笔找出来给你的样子,我现在还印象深刻。」简芳看了她一眼。 「不只是自动铅笔,是我用了八年的自动铅笔……」她弱弱地辩解着。 「我说你呀,你是玛丽莲梦露还是麦克杰克森?」简芳看她这样子就忍不住要亏她。「点自动铅笔成金吗?」 语毕,简芳哈哈大笑。尹恩卉也笑了,带点不好意思的。 喝了口茶後,简芳脑海闪过事件的後续发展,双眼晶亮亮,全是对八卦消息的渴望,「对了,後来班长都把笔还给你了,你怎麽还哭那麽久?我那时候超好奇的,一直没机会问你,是班长那时还对你做了什麽吗?」 说起这个,她真的觉得不好意思了……尹恩卉低下头,耳根红了。 「那是因为……我觉得很对不起它,没有好好保护它,让它受委屈了。」 这个它,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自动铅笔。主人既不是玛丽莲梦露也不是麦克杰克森。 「天啊!你的病b我想像的还严重耶!」简芳晕了。 「我只是容易对身边的东西产生感情而已……」 好友的反应真激烈,但是她真的不觉得自己有夸张到这种地步。 简芳直摇头,「我真不晓得,你这样的生活态度怎麽受得了他……不对,应该说怎麽受得了彼此,你们简直就是大极端的组合。」 不用指名道姓,他们心里都清楚这个他指的是谁。 简芳从来不在尹恩卉面前提起他的名字,据本人所说此举的副作用会引起恶心心悸和上火,所以使用他、那个人、那家伙、那东西或那王八蛋等等来代替之。连原本会积极纠正的尹恩卉久而久之也放弃了。 这个他,和有恋物癖的尹恩卉相较下,程度b南北极还更南辕北辙。 超级厌恶麻烦的孙至浩,人生中除了钱和昂贵的摄影器材之外,其余任何R0UT以外的东西完全不放在眼里,甚至是大型家具都宁愿花钱请人全部通通丢弃清空或送房东,然後到新落脚地再直接全部花钱购买全新的,尤其最好是有专人直接送达并且组装完成。因为,他连一根手指头都忍受不了收拾整理的过程。 就在他们五年前第一次搬家时,尹恩卉只是请孙至浩替纸箱封上胶带的时候,就发现这惊人的事实──她还记得她回过头便看见他把胶带扔进垃圾袋,还很顺手的把她预计放进纸箱的东西也一并扔了进去──从此之後,搬家的相关事宜,她宁可自己累,也不许他过问。 「其实我们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