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赵国党争
不允的,和赵俊当街推搡起来。 赵俊喝了点酒,又见对方不配合,于是脑门一热,拿起路边的菜刀,就将官吏砍死在路上。周围的人群一见有人当街行凶,赶紧去报官,同时也有几个大汉,拿着扁担什么的将他围堵起来,不让他跑掉。于是他当场被捉住,扭送官府。 由于事实清楚,赵俊的判决很快就下来了,当街行凶,罪无可恕。按赵国律法,田产充公,本人待秋决后死刑。 事实上这件事情很简单,就是一个当街杀人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人证物证具在,任何人都无话可说。但就是在这件事已经判决之后,有一个人,在大朝会上,认为该案另有隐情,必须重判。 此人,就是赵成。他给出的理由是:赵俊虽然当街行凶,乃是因为听信他人谣传所误,加上醉酒,情由可恕,希望君上看在他先祖有功于国家,免其死罪,或将其祖产退回公族,由公族处理。 此言一出,天下大哗。没想到身为司空,赵成竟然袒护行凶之人,而且希望将祖产退回公族,而不是收归国家。这种事情,可真是第一次见。不过很显然,他的对手对此表达了不满。 “君上,赵司空此言,老臣不敢苟同。”肥义在队列一侧前出一步,昂然不惧的看着赵成,一言一句的说道:“法着,从水也,其意为律法之设,在于水端之一碗,公平公正,无从偏袒也。而如今,赵司空所言赵俊之无罪之理由,其一乃是赵俊是有功于国家之后辈,其二是其醉酒行凶,情有可原。另司空所言,其罪不至死,可以财产抵扣。以在下看来,无一可成其理由。” “所谓赵俊有功于国家,乃是其先辈所为,和赵俊殊无关系。赵俊只不过恰巧生于此家此辈之中,换成他人,依然是先辈之功,与赵俊有和缘由?若是人人因祖辈之关系,能够免于责罚,则天下之事,行将大乱!” “其二,赵俊醉酒行凶,乃是事实。然而醉酒一事,非是他人怂恿,亦非他人强迫。赵俊因为自己控制不住,就行凶杀人。如是因为如此则免除责罚,则天下醉酒之人,不管有无动机,则皆可免其刑罚,此于天下无辜之人有何公理可言?” “至于因其罪过,罚其田产归公,乃是律法所定。不能因为其实公族之人,其良田就归入公族,此乃律法之所无也。” “臣乃国家司寇,此事于情于理,于国于法,都无半点错判之嫌,反而条条有理有据,乃是一件堂堂正正的铁案。臣不知此案哪里有错?若是君上以为此案有错,请先免去臣司寇之职,再另寻其他判官判定此案!” 赵雍看着针锋相对的两个人,一时间又头疼不已。本来已经进入正轨的改革,想必又会因为这件事,出现些许波澜。 其实赵雍看的很通透,赵俊案表面上看,是因为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你站在高处看去,这里面的关系之错综复杂,足以让赵雍望而却步了。因为这个案件的背后,实际上是两股势力的再次较量。 话说自赵国拥有代地之后,整个赵国就出现了界限分明的耕作方式,代地及周围,是以游牧为主的经济方式,而南边,是以邯郸、中牟为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