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1-大小姐捡狗
打量他,乞丐看上去年龄不大,脸上除了血迹伤痕就是灰尘,没一处干净地方,如同一只灰扑扑的蛾子,一对黑亮眼睛里装着些企盼,又像觉得僭越一般,匆忙低下头去。 “你这样的人,在胥城是要被欺负死的!”三小姐看着他袖管里青一块紫一块的小臂,心里已经有了决断,“你要是没地方去,跟我回家怎么样?” 乞丐睁大了眼睛。他的目光略过谢婉凝手上的珠串、颈间的玉饰,落在她神情认真的脸上。最终,他缓慢且郑重地点了点头。 谢家小姐居然捡了一个乞丐回家,这说出去要惊掉多少人的下巴!可谢婉凝哪会在意这些,在小梅惊诧时她已经把人拉起来,朝小婢女嫣然一笑,“走吧,我们回家。” “小姐,人带来了。”谢婉凝坐在凉亭里喂鱼,焕然一新的乞丐被领到她面前。和初见时相比,洗净脏污血渍、束起散发的乞丐看上去总算有了人样。仔细比较起来,乞丐比谢婉凝还要高一点,但最小的护卫服穿在他身上仍显得袖腿肥大,看他稍显凹陷的脸颊,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饱饭。 谢婉凝屏退下人,招呼对方到自己身边坐下,指着石桌上的宣纸道:“你会写字吗?” 乞丐摇摇头,攥着衣角,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 “这下难办了,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小哑巴呀。”谢婉凝皱着眉头思索,乞丐小心翼翼挪近一些,手指点点自己的脖颈,又指了指谢婉凝。 “你这是何意?难道你叫阿脖不成?”谢婉凝不解地看他,乞丐摇摇头,又将手指在自己颈间划上一圈。 “你是说...我的玉饰?你的名字和玉有关?”谢婉凝看见乞丐的眼睛亮起来,一边暗夸自己聪明一边猜测道:“那你叫阿玉?阿瑛?阿琛?阿瑾?” 说出最后一个名字时乞丐点头比划着,谢婉凝停下来,为第一步进展感到高兴。她写下一个“瑾”字递给他,“阿瑾,我以后便如此称呼你啦!” 乞丐——现在应该是阿瑾,握着那张纸,在心中认定自己的主人。 阿瑾从此在谢宅住下。虽然是三小姐破例带回的人,但究竟是初来乍到,不熟悉规矩的他也只能从最底层的跑腿杂活儿做起。因为和哑巴交流起来麻烦,仆人们都不常与他说话,阿瑾本人倒也不甚在意,大家聊天时他便坐在一边静静聆听,偶尔跟着笑笑。一段日子相处下来,仆人们都知道他踏实肯干,没什么坏心眼,又可怜他不会说话,都愿意带着他一起做事学点东西。饭菜有定额,大家你掰一块饼我给一口菜,慢慢把麦秆一样的少年养得脸色红润起来。阿瑾脸上的青紫红肿逐渐消下去,显露出年轻人清隽的面庞,几个小婢女看见他时总会偷偷红着脸笑,连一向冷面的后厨婆婆都会多给他盛些,惹得马倌良子羡慕地吵嚷。 阿瑾对他人心思都不甚在意,他只惦念着何时才能见到三小姐。夜晚躺在通铺上,趁着他人入睡,阿瑾便摸出枕下的宣纸小心展开,借着窗外月光凝视纸上“瑾”字,在手心一遍遍描摹。他每次路过三小姐别院门口总会走慢一些,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