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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年,穿着校服的学生们见了他们都绕路躲避,而叶箐手里还拎着满脸是血晕过去的可怜男人。他想靠近那些可爱的男孩子们,参与他们叽叽喳喳的讨论,和他们一起在街上飞奔,互相追逐打闹。他就光看着他们的笑脸就好了。 但是手上全是血。 他就此缩回了手。 他应该比那个快要被打死的男人还要可怜。叶箐这样扭曲地想着。 手上的血只会越沾越多。 血业深重,人就麻木了,越来越无所谓,越陷越深,再难逃脱。哪怕想逃,也会有无数的冤魂爬在背上嚎着,老东家,过去的朋友,将来的敌人,都拿枪口对着你,指着你继续走下去。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坐牢。因为他这么强,在江城里路子颇多,老东家也是能罩半边天的。他被打死都要比被关到牢里可能性大太多。 不过后来,抢了重要的东西,落得人人追杀的境地,不得已犯个事儿给关到牢里,躲一躲,他就开始庆幸地想,他这辈子作恶多端,是该坐牢了。 终于可以停手了。 想是这么想的。然而世事总是无常。 在牢里第一次看见那个男孩子的时候,叶箐老毛病就犯了。视线时时刻刻跟着人家,四处打听人家的时间表,偏要换到小孩那班作息里去。不去接近,只是远远看着。看到他的懵懂,他的不安,他的孤单,他的沉默,他的无依无靠。仿佛误入狼群的羔羊,和任何人走在一起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被判刑坐牢的,会是什么天真无邪的好人吗?叶箐不管。不过问,不在乎。他只要饱眼福就好。只要远远喜欢就足够。毕竟不管跟谁比,他叶箐都烂太多了。 但是啊,他看见小羊被狼群围攻,火气立马就上来了,管不住自己了。暴烈性情是在血管里聒噪的因子。不会打人,抢不过别人,就活不下去。这是从小就深刻入骨的教条。 又一次地,手上沾了血,破了戒。 所以,叶箐终究还是逃不过这样的命运。可如果不是这样一双沾血的手,他又能保护得了什么。叫他眼睁睁看着喜欢的东西被夺去,喜欢的人被打死么。 就是如此用沾血的手抱起了一个人,替一个人抹去脸上热泪。 何其有幸,叶箐抓住了他。又何其悲哀,季末被他抓住。 再见面,翻云覆雨后的夜晚,季末背对着他说,你快跑吧的时候,叶箐心里被什么狠狠攥住,捏紧了。哪怕是在泥沼中,被窒住口鼻,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挣扎起来。 叶箐没读过什么书,但感受过人情冷暖。这么个直脑筋没多大眼界的家伙,心间唯独寸许之地。一个名字guntang入喉,突然就叫这里敞亮了起来。 彼时他就在心里对自己说,坏了,叶箐你完了,你这辈子都跑不掉了。 可,究竟有什么办法,可以把他抢过来。 现在,季末又被他压在身下玩得脸蛋飞上绯红。小孩很紧张,在这种公开场合,投来的目光开始带上了恳求。叶箐满脑子都在想,能不能让他抓牢了呢?只让他抓牢了。 周边总有那么多讨厌的视线在看着,令他想起从前。不愿在季末面前提起的从前。现在,他抢到什么,护在怀里,他们也要觊觎。 感到恨和愤怒。与之同行的,是想要冲破一切的喜欢和爱。奇异地,这些统统都叫叶箐暴躁的心冷却下来。 这一定是他的机会。他失了智把人推给许森,后悔不已。许森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