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暗恋哥就大胆表白
不是很生气,他也能感觉到莫祈和杜见霜的不同。 “啊?”莫祈有点愣。 “萧轻说,世界上有很多种喜欢,有朋友的、爱人的、亲人的。”重瑟顿了顿,道:“我想你们应该是朋友之间的喜欢。” 他大概也知道两个人最近吵了架,是和自己暴露他七重破境有关,他笨拙地想要挽回一点自己造成的过失,“他很在乎你。” 莫祈默了默,还是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那你们呢?你们是爱人之间的喜欢吗?” 重瑟却有些迷茫,“我不知道。” —— 《佛魔焚我》 弑父之后,重瑟将父亲的尸骨埋了起来,浑浑噩噩离开了村子。 他饥寒交加,肋骨处的伤口不断流血发炎,最后饿晕在路边。 醒来时在一户陌生的农家,米粥的香气混着柴火的烟味传入鼻间,他躺在干爽简朴的床上,肋骨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好,身上的衣物也换成了新的。 他慢慢下床,循着香味来到厨房,灶台前一个样貌温柔的中年妇女正生着火,看见重瑟醒了,她惊喜道:“你醒啦?!” 重瑟捧着一碗小米粥,边喝边听那女人絮絮叨叨。 说是她的丈夫在路边捡到的重瑟,冒着大雨把他背了回来,重瑟昏迷了三天三夜,还发着高烧,今天总算是退烧并且醒了过来,让她松了口气。 傍晚女人的丈夫也回到了家,他们一家是猎户,常去附近山林打猎,今日收获不错,猎得一只鹿。 晚上他们烤rou,特地把最嫩的部位留给了重瑟。 他们一直以来都没有儿女,说是希望重瑟能够留下来做他们的儿子,这个家里虽然没有什么钱,但温饱足够。 或许是太久没有家庭的温暖,重瑟心中一动,便答应下来。 重瑟的伤养得差不多了,那猎户说要带他去城里看看,买一身衣服。 可进了城,重瑟却被直接带进了一处脂粉气十足的地方,有个女人捏着他的下巴,来回端详他的脸,赞许道:“不错。” 女人的丈夫谄媚笑着:“那可不,再也见不到这样好看的人了。” “可惜是个男孩儿。”那女人吸了一口烟袋,吐了一圈白眼出来。 “男孩好哇,随便玩儿,抗造!”猎户笑得yin邪。 “嚯,你倒挺懂行。”那女人又用烟管抬起重瑟的下巴,看着那双紫眸,问道:“没被你糟蹋过吧?开过苞要扣半的。” “没有没有,我倒是想,这不怕糟蹋了嘛。” 重瑟一瞬间便明白了,所谓的亲情温暖都是假的。 猎户得了一大笔钱,把重瑟留在那里。 重瑟冷冷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底忽然生出一股恨意。 可他最后还是回到那个猎户家里去了。 他说:“之前的事我既往不咎,我们还和曾经一样像家人相处,没有人会找你的麻烦。” 1 他已经解决掉了。 猎户忙不迭答应着,三人相安无事过了一阵子。 然后,重瑟又被“卖”了。 这次是一个恶心的老头,他睡到半夜,觉得有人在摸自己的腿,一睁眼,一张布满老年斑的脸挨着他,嘴里臭气熏天,却又恶心地叫着他:“我的心肝……你真漂亮……我注意你好久了……” 这一次,重瑟觉得颇没意思,他过够了这种过家家一样的虚假情感。 骨刃一刀穿透那老头的心脏,鲜血喷了他满身,他缓缓下了床,修罗一般站在夫妻俩的床头。 伴随着惨叫,重瑟的骨刃一刀一刀,活剐了那个猎户。 然后带着满身的血,去往山林深处。 人类尚且如此,不如与兽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