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今天,是你们第一天来到红罗书院念书......」 沙哑而有力的声音响起,使人完全不觉得面前这位先生竟是个年过六十的老头。 「往後同窗数年,望你们可见贤思齐,毋忘圣贤教诲......现在,每人随意背默一首诗,先让我看看你们的字。」 众人听到此话,纷纷开始执笔书写,祝九妹想了想,心里有底,也拿起一旁的毛笔。 完毕,似乎察觉身旁的男子也完成,忍不住垂眼瞄了下。 「是《魏风.硕鼠》。」她不自觉地轻声道。 梁山伯一听,谦虚地点了下头,「夫子虽考字,但我认为若文中无意,字自然无神。」 闻言,祝九妹更认真地细看了下他的字。 下笔刚强则豪气满溢,下笔柔软则似根基不稳,刚刚好才可展现写者的笔功。 《魏风·硕鼠》反映的是百姓之艰苦,当政者之无能,梁山伯此话不多,却可以感受到他的抱负与志向。 祝九妹看着他的一笔一划,心中不禁暗暗惊叹,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的字不刚不弱,与其说刚刚好,倒不如说是自成一家。 他下笔深,每个字的收笔圆滑有力,有刚有弱却离不开深,起伏有错使令读者也可感受到满腔的情绪,浓墨在白纸上像看字又如看画。 明明一介书生,竟有如坐看人间风云之人。 「梁兄此字妙也。」祝九妹发自内心地赞叹。 「祝兄过奖,不知......梁某是否也可一赏祝兄的字?」 梁山伯低头询问,眼没在对方的字上停留半刻,祝九妹见对方如此遵守君子之道,立刻悔恨自己刚才的无礼之举。 「可以可以,只是我的字不及梁兄的好,献丑了。」 梁山伯接过字画,脸sE宽容,彷佛祝九妹写得如何也是好的。良久,他把字归还予祝九妹,脸上多了一份赞叹。 「好一篇《小雅.采薇》,祝兄的字有秀丽之美却又挥洒自如。」 祝九妹尴尬地点着头,她毕竟是nV子,写字的力度相较柔弱,所以刻意写得豪气一些。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不知以後回家时,又是怎样一番光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