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祸不单行
我开着车,陪着冬梅到了保险公司。 进了公司大门,一个nV律师正等在那里,她把冬梅和我带进一个5平米的小小的房间,那是保险公司的接待室。 刚坐下,律师就拿了原来冬梅提供的发票和医院的一些证明,让冬梅确认。 律师和冬梅正在查看和核算票据数据,又进来了一个人,那人看来才二十出头。冬梅一下就让出他,就是撞她的人。 他今天来,就是在律师的主持下,确认保险赔偿依据和商量责任范围的。 确认完九万多元医疗费。律师说: 「保险公司先按发票中,可进入医保费用部分,付给你七万五。」又说: 「非医保部分保险公司不同意报销。」 冬梅说:「那怎麽办?」 律师解释道:「那就提请法院判决吧!」 律师又说道:「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JiNg神损失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鉴定费等,要等判决了。」 律师又对冬梅说:「陈金贵表示,」她指着那小子说:「预先垫的二千元,到时要抵掉。」 冬梅在和那小子联系时,就知道他叫陈金贵,只不过今天才看清楚本人。 撞车时也没认清楚。 冬梅很不高兴:「什麽都叫保险公司赔了,两千元还不肯垫?」 继续说道:「真没良心!连医院都没来看我一次。」 陈金贵腼腆地说:「对不起阿姨。」接着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说: 「那天你所处的位置,正好被我车上的右视镜挡住了,看不清。等看到就太迟了!」 冬梅说:「我看有大几十米,怎麽就到我面前了?你车也开得太快了,是斑马线啊!也不减速?」 「我那天也不知道为什麽会这样。当时人都很懵,对不起。」 两个月後,终於开庭了。 但是律师说,冬梅不用去,若去了,法官看到冬梅状态很好,又加上在法庭上冬梅表达不清,反而坏事。 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律师很好Ga0定,不用冬梅担心。 过了半个月,判决书出来了。 冬梅申请二十九万的赔偿,法院只支持二十四万。少了五万元。其中,伤残金九万四得到支持; 医疗费八万九得到支持,驳回了保险公司不给非医保部分的应诉理由;住院费二千六得到支持; 护理费不支持按九十天计算,就是四万六,扣了五十二天,只剩两万六; 误工费,不按冬梅提出的一百八十天,而判定为一百零六天,年薪则按四万四,共支持一万二八,驳回六万六年薪的计算,就是得不到三万二的诉求。 财产方面,手镯是七千诉求,法院只支持一千五。 说明手镯值不了发票所列价值,可以说太高,那电动车八百七十八元有发票,赔偿诉求倒是合理。 另外,JiNg神损失只给六千,不给八千; 鉴定费二千六,只给一千八。 冬梅说,保险先给了八万,可我自己已经花了十五万。 按照判决的话,只能再补给我十六万。 後续的治疗基本就没有钱了,更谈不上报销和补给我的误工和其他补助了。 我说,我们上诉吧! 听律师说,上诉的话,中院也未必会支持。 冬梅说,算了,真是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