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拾遗篇-告死文
是否真的有决心,敢无视一切的去杀人? 正常说,我确实不敢,至少先预设自己不敢,事情总不会那麽简单的。 我在这部分并不怎麽强大。 所以,我只好做些什麽,让自己不得不敢。 想了想,对一般人来说,杀与不杀的考量应该不外乎三点,有没有杀人的决心和胆气?能不能承担起杀人的代价?和值不值得为此赔上自己人生?就这些吧。 之前看来,代价和人生我应该都说清楚了,那麽,就来说一下决心。 我是很希望你Si的,如果舍弃生命健康以外的一切就能换你一命我一定不会吝啬,可惜的是,这样似乎还是不够的。 我敢不敢杀人,这一点,即使我再怎麽强调也没有说服力吧,讲话b我凶狠的人多了去,其中也有完全不在乎使用暴力的人,但你要说他们是否杀的了人,我同样表示怀疑。 说到这,我好像无法为自己证明什麽,毕竟不是那种一时冲动的莽夫。 想的越多,越是如此。 看着像是无解,但这个问题其实同样有一个非常简易的反证。 那就是,只要我先杀了其他人,背负了杀人罪,再来杀你,大概就很自然了吧。 你应该也能相信,已经杀过人的我,不会再吝於对你动手了吧。 这像是在说鬼话,但我要说的是,即使杀人,也分很多种情况的。 如果只是要这份"罪",而不是某些血r0U横飞的场景,杀人,其实可以是很容易且安全的。 以下我所说的,只是举例,和任何现实无关,我绝不会承认我做过其中任何事,不会被你抓住任何话柄。 举例。只是举例。 举例来说,在一条飙车横行的悬崖弯道上洒一把珠子,在偏僻的快速路段从高处往下扔石块,在逃生不易的房子里添火,在铁轨上加上一根错位的铁条,还有许多,方法各式各样。 这些方法乍看幼稚可笑,细想後却是意外的简易、实用又有效。 不须去选择对象,不用在现场等待,更不要去观察结果,只要能产生某种事实就可以了。 只要多试几次,不冒进、多观察、充分准备,幸运的话,总能得到想要的结果。而这种没有社会关系的犯罪通常是最难追查的,做起来也不会有太多心理负担,算是方便入门的杀人手段吧,这是小孩都能做到事,那麽我,自然不会例外。 话是这麽说,但也我明白这终究是犯罪,而且是重罪,即使再怎麽小心,也不能排除很快就被揭穿的风险,你不仿再假设一下,如果犯罪者换做是我,如果我已经处在这种境地,在杀你这件事上不就必须得把握时间并尽快动手了。 毕竟若这样被抓,对我来说就完全失去最初做案的本意了,真的如此,我就是自导自演了一出笑话,我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到了这个地步,我绝对会赶紧的、不计一切代价的、用尽所有手段方式的。 杀了你。 这,就是我强加给自己的决心,一条开始就无法回头的Si路。 如果上述的事情还没做,或许还有很多转圜的空间,但若做了,一切就算排上了时间表,你这时就算主动Si了,我也不会满意,一样会拉你周围的人陪葬。 既然我希望你自杀,就表示我还没做到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