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2)

歌接过礼物时,不小心碰到老人的手掌。

    小孩没有怎么样,纵横商界几十年的李老爷子却猛地收回自己的手,朝歌到现在还记得那个眼神。

    恐慌、厌恶、以及一些莫名其妙的畏惧。

    嗯,朝歌没说信,也没说不信,李家老爷子到底是什么心态,他真的一点都不感兴趣。

    甚至这次,要不是李家人的出现,朝歌几乎都已经忘了自己父亲还有一群亲戚。

    李承也实在不知道怎么安慰堂弟,毕竟这样的悲惨的身世,无论怎么安慰都是于事无补,只能让时间抚平伤痕吧。

    救我的那个少年呢。青年突然问了一句。

    李承一愣,你说的杨警官吗?是他们在渔村找到你送到医院里来的,也是他们通知我你的消息。

    朝歌闻言,心脏像是停止了几秒,难道那只是他的梦里的幻觉?他抓住病床护栏,像是要坐起身子。

    我要联系这个警官。

    行行行,躺下,躺下,你先别激动,我去给杨警官打电话,有什么话,也要等身体好了才能问呀,你还发着低烧呢。

    李承絮絮叨叨的阻止朝歌的莽撞,连忙拿出手机拨通杨警官的电话。

    朝歌望着洁白的天花板,他不能失去父亲后,又失去秦然他们。

    第六十三章

    低烧退了之后,就没有什么大的问题,除了脸上这条长长的伤口,朝歌望着勉强幼稚的小黄鸭化妆镜里的自己,面无表情。

    拜托,楚白的烧伤比这恐怖一百倍,朝歌都已经看习惯了,自己这条伤疤甚至还有点清秀。

    白色的棉签沾着刺鼻的黄色药膏,小心翼翼的涂抹在伤口上,小护士正是爱美的年纪,看到病人这么俊丽的一张脸毁掉了,心里既是心疼又是可惜。

    别担心,现在科技发达的很,等伤口拆了线,再去做个激光祛疤的手术,保证你还跟之前一样帅。

    朝歌扭了扭头,镜子里右脸缝合的伤口,就像一条长长的蜈蚣,以正常人的审美来看,肯定是难看的,不过黎墨还是一只大虫子呢,反正比自己丑多了。

    咚!咚!咚!房门被敲开,是一个身穿警服的寸头男人,他高眉深目,很是严肃,但是脸上带着笑,又十分开朗好相处的样子。

    正是李承昨天电话联系的杨警官。

    小护士轻手轻脚的涂好药膏,又换上干净的纱布,这才离开病房。

    杨乐搬了把椅子坐下,抽了张面纸擦拭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抱歉哈,昨天有任务脱不开身,拖到今天才来看你,身体好些了吗?

    无妨。朝歌眼瞳里微光一闪而过,杨警官吃饭了吗?我让医院送一份过来吧。

    没事,没事,我吃过了。杨乐年纪估计也不到三十,连忙摆手,你不用招呼我,欸,你吃了饭了吗?怎么瘦成这样,李家没有请人照料你吗?

    青年躺在纯白的被褥中,黑发黑眼,唇边带着一点若隐若现的笑意,简直干净跟一捧白雪一样。

    我原本就患病,吃什么补药都没有用的,他们虽然是我爸那边的亲人,但其实关系并不亲近,也不要给别人添麻烦了。

    身患顽疾,唯一的父亲还下落不明,如果落在其他人身上,不说怨天怨地,神情里是免不了阴郁敏感。

    杨乐左右端详了下,朝歌虽然还在病中,脸色苍白,但一双黑眸莹亮柔和,倒真能看出几分不简单。

    杨警官嘴里,还是李承的那份说辞,渔村里寻得坠海的朝歌,朝野还是没有线索。

    我们绝不会放过一丝希望,你好好养病,有任何问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