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2)

搞得身为堂弟的我都好尴尬。

    林涵悻悻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同学们又围了上来起哄,当事人恼羞成怒将人全部赶走。

    朝歌趴在桌上,听到不远处的窃窃私语,他倒没料到,林然的弟弟竟然跟自己一个班,而且还让林涵照顾自己。

    果然蒙在鼓里的糊涂人,一向是过得比较幸福的。

    别听他胡说。余年趴在朝歌旁边,轻声说道。

    朝歌挑眉,莫非你还知道什么秘闻。

    余年浅栗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干净得像是一块茶色的糖果,他炫耀道,他才年纪前十,从来没有得过第一,比我差远了。

    果然不能相信这个幼稚鬼,朝歌白了余年一眼,转过头只留给余年一个圆圆的后脑勺。

    林涵的积极性并没有因此消失,他真诚的相信,曾经的优等生韩飞,如今成绩一塌糊涂,不是因为本身智力的限制,肯定是因为余年的补习方式不对,并且成功调到朝歌前座,有事没事进行课外指导。

    哥,放假了也有好多卷子要写,手指都要断了。余年趴在书桌上哀嚎,桌对面的朝歌手指轻轻一点,将购物车清空,他跟前厚厚的一叠试卷还是空白的。

    明天,你是不是要回家?朝歌恍惚听余年说起。

    余年点头,要忙祭拜的事情,大概一整天都要忙,晚上回来吧。

    朝歌反正跟韩家闹翻了,今年春节回不回去还是二说,反正余年也没有亲人,又咋咋呼呼比较热闹,和他一起过节一点都不会觉得孤单。

    我陪你一起吧。朝歌说道。

    余年连连摆手,白净的脸上满是窘迫的红晕,我家住在城中村里,很乱很脏,特别不好,你还是别来了。

    在家呆着也是呆着,出去走走透口气。

    海市在近几十年飞速发展,这座城市里充斥着无数高楼大厦,也走出了无数赫赫有名的商业大亨,但这座钢铁巨兽的身体里,却依然藏着腐朽陈旧的伤疤。

    城中村倒没有朝歌想象中那么不堪,怎么说呢,风格有些复古,村里村外似乎交错了十年的时光,不管是房屋建筑还是商店招牌都老旧一点,道路也比较狭窄,通常都是双行道,到巷子里,大概只能双人并行的宽度。

    余年回来啦,好久没看到你。

    长高了,这伙子是谁呀,同学嘛,挺俊的小伙子呀。

    余年,我家包了好多饺子,拿给你同学吃。

    从巷子头进去,一路上都是打招呼的街坊邻居,还有塞水果饼干的,连朝歌的口袋里都被塞了一把五彩缤纷的软糖。

    余年将手里的东西搁到桌上,赶紧收拾了一张干净板凳,打开小太阳取暖器对着朝歌。

    我爷爷时不时帮街坊看病开药,其实都是小病,但是大家都挺敬重,就是有点太热情了,哥,你就坐在这儿,我打扫打扫,中午带你去一个川菜馆吃,特别好吃,就是我曾经打工的那家,老板手艺特别厉害喔。

    余年低着头擦拭桌面门板,正午的阳光投射在他脸上,将脸颊边缘的线条完全模糊掉,只能看到高挺的鼻尖,和一扇一扇长长的睫毛,茶色的眼瞳几乎能化成透明的宝石,虽然还带着稚气,但已经有了青年的俊美英气。

    可谁能想到,整天像小狗一样咋呼快乐的余年,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朝歌缩着身子,在取暖器前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口袋里的糖纸噼啪作响,他拆了一颗吃,很普通的柠檬味,酸酸甜甜的,倒也还不错。

    余年!过来拿饺子!不知从巷子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