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玦、悠希达番外。
如果自己知道最後会走向这样的局面,还会不会毅然决然地离家出走呢? 如果爸爸mama你们没有离婚的话那该有多好? 如果你们还在找我的话,我希望你们选择放弃,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我了。冥玦/悠希达 01. 有记忆以来,那个nV人眼眶中的泪水就没有停过。 我安静的让她抱着,听她隐隐的啜泣,边对着我一次次地说着对不起三个字。 我已经听烦了。 男人每天回到家身上都带着nongnong的酒臭味和香味刺鼻的气味,每到这个时候那个nV人都会一脸恐惧的看着渐渐出现人影的玄关,用力的把我推进房间里要我不准跑出来。 我蹲在房门口将脸埋进膝盖,听见门外传来cH0U打怒骂的声音,以及nV人哭喊的,令我觉得厌烦的声音。 但是到了早上,男人却又恢复了一脸温柔的模样,边向nV人道歉边为她身上的伤擦药,并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 nV人一脸颓丧的答应原谅他。 为什麽要做出原谅? 到了晚上那男人又会打你了。 你好笨。 02. 我从那个可怕的家跑了出来,带着那个nV人前天才为我戴上的项链,怀中揣着几颗糖果。 我厌倦这种生活了。 我不停地走,穿梭在我没有走过的巷子中,到了大马路上,穿越过人cHa0,经过了月亮升起又降落,太yAn已经露了脸,但我却感觉不到温暖。 我蹲在马路边,吃着手中最後一颗牛N糖。 不过我不想回去,不想回去那个nV人身边。 为什麽不反击? 为什麽,要保护我? 虽然nV人在警察和社会局的介入下已经和男人离婚,但是他却依然得留在那个男人身边。 因为那个nV人,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小朋友,你要不要跟我走?我们家有很多小朋友,能够让你每天有饭吃有床睡,怎麽样?」一个穿着长风衣的男人站在悠希达面前,平淡地说。 我低下头想了想,只要不回去那个家,怎麽样都好了吧? 我应了声「好」。 从此,我的人生不再正常。 03. 我被男人带到孤儿院里,正如他所说的孤儿院里很多的小朋友,每天都要抢夺食物,争夺能够安全睡觉的地方。 这里不像是正常的孤儿院。 我觉得更像是一个地狱。 但是我已经回不去了,从第一天进来开始,我的名字就已经舍弃了,我现在叫做「编号757」。 唯一没被夺走的只有脖子上那条项链,连衣服都统一换成了这里所提供的制服。 04. 在这弱r0U强食的几个月里,我发现了两名和我进来时间相差无几的男孩,编号756和758,他们的周围彷佛隔着高墙,没有人攻的破,他们拿到的食物无人敢抢,连睡觉的位置也有人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