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血s天启
步伐犹如拜关险境,只为亲眼见到信仰的教徒。 他的剑尖滴点下豆大的血珠,混合着有将近百来位生命所积累起来的罪孽,在绝望中毅然决然负罪而行。 杀戮的大罪自始至终只有存在与否的差别,而不存在数量上的多寡,无论是圣人还是魔鬼,在一刀挥落的刹那就注定登上前往幽冥的船,去往受罪的永恒地狱。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贯彻荣誉与教养的礼仪之兵就已经换成了专门屠宰所用的斧头,并朝着逃窜的野兽身上直直落下,碾碎他们的R0UT,再劈开他们的受难。 试问这位君王为何能像是一台机器似的,沿途以借杀戮走来祖灵的禁地,这个答案至今都还是无果未知。 他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话语,没有得到谁的命令与差遣,凭靠的只是一位神明无足轻重的承诺,甚至是一根羽毛的哄骗,就来到了这里,并且染黑了自己的双手。 这是何其没有任何道理的行动,但却就发生在曾经几乎君临世界顶端的诸王身上,迦兰德自始至终从未对他所犯下的错误旁徨,他甚至不在乎他杀Si的人是谁。 无论是对他落有杀意的天使,还是灾厄招致的血与酒信徒,无论是谁,他都不在乎自己会惹上多少麻烦。 只要他的身T还能走路,只要他的意志还未溃散。 在此刻,抵达地狱深渊的尽头前,他都不会停下。 因为他所行走的道路并不是什麽救赎与使命,而是一个专注「至Ai」的约定,一个他不能再承担的失去。 因此,无论是秘闭天的诸神,还是地狱中的罪恶。 他,迦兰德,都没有能可以让他妥协放弃的理由。 苍白的第三只手臂是迦兰德一生酝酿的羞愧,这来自他的无能、失约、残缺;此身没有为王成王的气度。 每当他闭起眼睛,他都能看见那个身染皮肤病的残缺之子,被人称之为孽障与毒人,得名王子。 可在他Si前的二十年,这个名号就已经完全消失。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再夺食下水道的孽障。 在那个夜晚,王子的疯病猛然地复发。 那是最危急的夜晚,他的血Ye自毛细孔溢出像是白sE的蠕虫,丑h酸涩的血Ye如同Hui物,染遍他的全身。 他痛苦的只能在地板上打滚,是某个人来到了他的面前,给了他一个生的机会,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契机。 那人在暴风雨的夜晚,拥抱了迦兰德一天一夜。 直到风雨过後、疯病消停、万般苦痛颓丧败去。 迦兰德,才从那个人的身上「偷」到了“湮灭”。 「一个发育不全的鸟人?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年幼的迦兰德拥抱着一具屍T,抬头看见了那位前来为他带来神谕的真神,而他,就戴着一副歌剧面具。 一捧幽绿sE的火焰抚平了迦兰德的皮肤,抹掉他的诅咒,将他的一生灾厄用生命交换的方式做到了替换。 那是只有着四翼十二翅的翼鸟,馍糊不清的人形。 「他救了你,用牠的生命,一个珍贵的心脏。」 戴着歌剧面具的真神蹲下身来,r0u了r0u迦兰德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