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相逢即是缘
正襟危坐。树上的叶子刚泛出新芽,树下那一方地方竟一尘不染,好像季伯常已经打扫过了一般,干净的像桌上的白纸。 任之初远远瞧着都觉得自己有点脏,生怕踏入之后玷污那一方人为划出来的仙境。 见夫子来了,季伯常起身见礼,夫子回礼后,跟在后面的任之初也粗粗的作了个揖。 “伯常,你是个读书人,帮老夫带带这个顽劣之徒。”夫子仍旧对他有些生气,但语气已经和缓了很多。 季伯常抬眼看了任之初一眼,笑着对夫子说:“人性天成,我又岂能逆天而为。” 张夫子坐了下来,叹了一口气,“若不是任老爷苦心求我,我又何必cao这份心。” 任之初已经猜到了老爹会这么做,说给他听时却很神气。 “之初,你就说你,干嘛跟他们混在一起,你爹虽然是个商人,但心心念念都想着你以后有个好日子,盼望你读书不至于大字不识,刚来就跟他们打架,你跟夫子说你还愿不愿意读书?” 任之初看了看旁边的季伯常,发现季伯常已经扭过头,并不想知道他和夫子之间的对话。 他抬起头看着夫子,“夫子,我愿意。” “这还差不多,还算有点良心。”夫子指了指后院墙根下的一捆还没劈的木柴,“打架伤着了没有?” 任之初挠了挠头,“没有,他们已经打不过我了。” 夫子噫的一声,说:“我就知道你们从前也打,难怪你小时候脸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任之初赔着笑,夫子吩咐就到了。 “过去把那捆柴劈了。” 任之初看了看那柴,二话没说就过去抱了过来,旁边还留个一把柴刀,夫子一边看着他劈柴火,一边说:“他们已经蜕变,天资有限,你尚有机会,不可在跟他们有过多来往。” “是。”任之初喜欢干这种活,就跟在店铺里抢伙计搬米一样,劈起柴来又快又好。 张夫子嘱咐完任之初的事,这才转身跟他最宝贝的学生季伯常开始谈论经学。 任之初只能听,因为他只会之乎者也,但不懂里面的奥妙,看到张夫子笑得见牙不见眼,就知道季伯常有多厉害。 或许这就是有学问人的风流气度,只是看着季伯常就觉得很有学问,再加上眉梢挡不住的秀色,让他想靠近他一点。 任之初是比不上的,他脸黑身壮,就是穿了龙袍都不像太子。 不过他也有好的一点,任之初很强壮,虽然别人看不见,但他自己脱了衣服看自己的身体,前胸和腹部的肌rou已经很不错了,他有的是体力,而季伯常看着就是白面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娇娇弱弱的。 任之初暗自比较,发现自己还有比他人强的地方,心下高兴忍不住笑了出来。 季伯常也注意到了他的变化,见他挥起柴刀挥汗如雨把绸缎做的衣袖都弄的脏兮兮的,脸上还有打架时留的痕迹,青黑的一块,更不知如何评价,忍不住皱眉道:“你笑什么?” 任之初吓得一跳,“没什么。” 季伯常盯了他一眼,并没有多留意,开始翻看手中的书。 任之初上次没详细看,这次可得仔仔细细的看一看眼前的少年人。 “你,要不要也看看书?”季伯常抬眸看他,眼尾微抬,似笑非笑。对方文雅的态度让任之初瞬间紧张起来,总觉得自己一个粗人要是说错了什么话,会破了这美好的意境。 石桌上还有几本书,季伯常挑了一本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