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stact-初识
【第一幕】初识 那天意识如此强烈 每个念头都那麽明显我忘了明天也想不起昨天 那天时间凝结的那天 这个世界不再有争辩我会执着等待你的出现 ~张克帆《那天》 ※※※※※ 「艺术赏析!真的假的?沐子邑,你不要吓我。」盥洗时传来室友调侃的声音。 「要你管。」我边刷牙边含糊不清地回呛。 「今年首次开设,老师要怎麽玩根本不清楚,我劝你g脆退选别假掰,和我一起选中国通史,那个喔…有口皆碑啦!不点名、不考试,保证绝对营养。」 「是没错啦…可是我不想当无聊男子,b较想当文艺青年。」我吐掉漱口水,边洗脸边跟他抬杠。 「你以为变成文艺青年,就可以迎来一场美丽的邂逅?别傻了,那都骗人的好吗?醒醒吧!」志勇过年前刚跟nV友分手,也难怪他观念如此偏差。 我随手从衣柜里抓了件POLO衫套上:「醒?我都还没醉呢!你要我醒…」 「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喔~我听说甲班那个宝妹对你有意思…」 「哪个宝妹?」我套上一千零一件的牛仔K,觉得皮带孔得暂时往外挪一格,看来以文艺青年的标准来说,这个寒假吃得有些滋润。 「还哪个咧?拜托一下齁~子邑葛格…她一直问我你修什麽通识课,大情圣。」 「OhmyGod…千万别跟她讲,她只是想跑来闹我而已,你们不要乱传,这样会毁人名节。」我看着左手的海蓝sE袜子和右手的咖啡sE袜子顺口答话,陷入选择的漩涡。 「毁谁的名节?」 「都有。」我想起BBS星座板上说我本周的幸运sE是咖啡sE。 「少臭美,那她g嘛不来毁我名节?」 「没有的东西她也毁不掉吧!」我飞快地套上帆布鞋闪人。 ※※※※※ 1998年,初春。 升大二後,我搬出男生宿舍,当初会选现在这个住处,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於地势;由於校园位於半山腰的位置,如果跟多数同学一样选择住市区的话,那麽通学时,光是这段上坡路就得耗掉半条血,因此我选择海拔较母校稍高、租金也稍高的地方落脚,虽然回程累了点,但我很享受这种一路乘风滑翔到校的畅快感。 我习惯早半小时出门,今天也不例外,万里无云,风和日丽。 先到系学会领取之前订购的课本《生活与艺术》,厚度颇具份量、内附彩页,作者名叫冯宙雷,原来是授课老师自己写的书,难怪在课程简介上大力推荐。 我将脚踏车停在系馆旁的车棚,手上抱着刚入手的原文书信步散策,像个如假包换的文艺青年。 校园里有座很美的教堂,搭配着蓝天下的茵茵绿草,美不胜收,无怪乎常有不少新人拍婚纱时来这儿取景,看在眼里,也不禁对自己空白的恋Ai学分萌生一丝遐想;我很常坐在教堂草皮旁的r品小栈,一边吃着母校自制的冰淇淋、一边听着钟声,或许看着晨曦花鸟、或许看着夕yAn彩霞,总之,什麽都不想,就只是发呆。 关於钟声,有不少绘声绘影的传说,其中一则是,如果当你不经意地瞄一眼教堂屋顶的十字架时,钟声刚好响起,那就代表当下心里想的事情被上帝知道了;虽然机率很低,但因为这有好有坏,所以观察路过人群的反应,对我来说,也是发呆时的乐趣之一。 然而,就在我入学十八个月後,我的内心世界首次被上帝所窥见。 当时我坐在r品小栈外的长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