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记
※防※※※※※防※※※※※ ※※雷※※※※※雷※※※※ ※※※分※※※※※分※※※ ※※※※格※※※※※格※※ ※※※※※线※※※※※线※ ※防※※※※※防※※※※※ ※※雷※※※※※雷※※※※ ※※※分※※※※※分※※※ ※※※※格※※※※※格※※ ※※※※※线※※※※※线※ 截稿半年、b赛结果公布两个月才在写後记的我是个天X使然的懒骨头牵拖,这部是人生中第一次挑战的长篇,很开心能透过《捡骨》和大家见面! 二十年来写文历程中单篇字数从没超过两万字的我,在损友怂恿之下,一只初生之犊就这麽跳进了深坑里,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自由落T...不是,是为期两个月的战斗。 从六月的最後一天确定参赛、决定书名,七月三日开书到八月三十一日压着Si线截稿,这期间经过了瞪着稿件发呆、挑选BGM、两个礼拜的空窗期以及和时间赛跑的极限赶稿,此外还经历为了桥段查了半天资料最後决定舍弃桥段的愉快?时光,外加没写大纲导致每天都在思考接下来得写什麽的怀疑人生,最终完成的十三万字成为了十九岁末的纪念品,先感谢推坑我的闪电哈扣、半夜在聊天室听我话唬烂的神奇虎牙以及小祈小姐,还有虽然嘴上时时鄙夷、根本不知道我有在写文但还是默许我暑假宅在家写稿的母上大人,你们造就了我的成就,甘虾。 书名如此是因为六月的某天偶然间翻书翻到这个词,接着想书名时突然之间跳进脑海後便这麽快乐地决定了。整个故事的构想只源於一个画面:在早已忘了几年前的某天凌晨,做了个梦接着醒来後全忘了,脑中隐约剩下一个朦胧的画面,便是一个穿着连帽外套的人靠在墙边,全身散发正在等待什麽的气息。就是这样。 多年以来我偶尔会回想起这个画面,直到这次b赛的出现,这才决定让那个等在墙边的小家伙成为故事。 忘了是谁说的,想要文章的内容感动人,首先要能感动自己。文中的几段剧情是在哭包我本人谜之低泪点的辅助下哭着写完的,如果能让各位在的过程中有想哭的冲动那就太好了。喂 那麽为了让各位对文中的角sE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