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陪审团是墙头草
有点违和。 我突然注意到,律师在法庭上叫人,和他同辈的李检察官叫小李,明显能当他长辈的法医和法官,他叫老黄和老罗,显得没大没小的。 难道律师是在用这种小细节搞别人的心态? 法医明显就有些在意 “叫我黄法医就可以了” “好的老黄,知道了老黄,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黄法医拉下脸,不太高兴地回答 “是的,我认为凶手的手法很专业” “可以给我们解释一下吗,毕竟大部分人其实都不清楚脾脏在哪” 黄法医身上带了一只马克笔,他在自己身上的白大褂上画出了脾脏的位置,在人体左边的肋骨那边。 律师对着法医做了一个捅刀的姿势,然后摇了摇头 “虽然我没有杀人的经验,但是如果让我捅人,我是不会捅这里的,而是这里和这里” 律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和左胸 “而且我会更想捅心脏” 黄法医笑了 “小张律师,你搞错了,这里不是心脏,是肺” 律师做出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 “啊,不是吗?” “那么我再确认一下,老黄,你认为凶手捅得位置很准确,动手很冷静,对吧?” “我很好奇,一般人连自己的心脏位置都容易弄错,又怎么会准确地捅进脾脏,而且就算专门学习了解过,应该也会选择捅胸口吧,这里有心脏和肺,无论捅到哪个都死定了” “这……” 法医有些不确定了 “老黄,我还有一个问题,死者身上的伤口有没有可能是他和人争执之间不小心捅歪的?” “不可能” 法医很肯定地回答,不同的方向造成的伤口形状也不一样,他可以保证,凶手是从正面直直地捅进死者身体的。 一些陪审员的脸上露出了怀疑的表情。 “老黄,凶器上的指纹,你可以具体描述一下吗?” 律师又问。 法医把凶器上各个指纹的位置描述了一遍。 “等等,没有其他指纹吗,那种残缺不全的指纹?” “如果凶手不戴手套作案,他去买凶器和拿出的过程,都会让凶器上沾染大量指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