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到第四章
为孕妇颇感不适,需要回家休养。我尽管对这nV人恨得牙痒,仍不得不战战兢兢得搀扶着她到街边,招来的士送她上车。 真个把绅士风度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却似仍嫌不够,临上车前回眸嫣然:“我看到你吻他了。” 的士绝尘而去,剩下我一人石化路旁。 为什么? 这种恶俗的情节没道理真的出现是不是? 唯一一次偷吻烈,是大二那年暑假海滨两天一夜度假里的那一夜发生的。 当然,那nV人在,很多同学,同学的男nV朋友都在。 1 但烈酒醉休憩的礁岩明明隐蔽而黑暗,我找到他之后与他独处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分钟,而那风驰电掣的一吻,维系时间更不过两秒——为什么居然都能被她看到? 命运吗? 像我这等俗人,果然无法扼紧命运的咽喉,只能凄凉得被打败,投降一途。 在归途中,我已经下定决心向命运投降了,不想,天杀的恶俗还是没有放过我。 垂头丧气得打开家门,我原以为家中要么是空空荡荡,要么是烈一张宿醉未醒的瞌睡脸,万万料不到的是,人才挤进门,就有某物狠狠得撞向我,伴之以兴高采烈的呼叫:“哥!想你咯!” 这某物——不,某人——招牌式向日葵状笑容此刻绽放得只怕连正午的太yAn都要相形见绌。 他是津,可Ai的……大一学生,一个半月前与他相识之后,这孩子就以特有的……开朗式缠人功力贴上了我。 与那么YOucHI的年轻人za本非我所愿,但是,既然人家主动送上门,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理由拒绝。 津很简单,这兴许与他家境不错有关,他从未向我索取过物质的东西,但要是哪天晚上没有给他短信道晚安,他就会不高兴。 他理所当然得视我作男朋友,而我则……不好说。 1 此时,津的出现让我心头乍然一紧,我推开他,快步走进房中一看,烈果然已不在了。 一GU无名的怒火燃起,我回头冲津叱道:“他人呢?是不是你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津愣了愣神,露出委屈的神态:“什么呀,我还没问你那人是谁呢?他g嘛在你房里?你倒先来问我了,有这样做人bf的吗?” 撞邪了吗? 烈从不在我家过夜,而津也极少白天突袭,如今两桩概率极小的事情撞在了一起,这种活见鬼的遭遇是不是昭示着天要亡我? “你见到他了?” “不废话嘛,要不是那人开门,我怎么进得来啊,你又不肯给我配钥匙!说了半天,哥,那人到底是谁啊?你们过夜了?” “你们都说了些什么?”我不答反问,暗叫不妙。 津昂起头:“他问我是谁,找你有什么事,我说我来找我男朋友的,也问他是什么人,他就扔下一句叫我转告你他走了,完了。” 我听着直想晕倒,这都什么事啊! “哥,他究竟是谁?”津快跳脚了。 “朋友啦,”我长叹,颓然到膝盖发软,“圈外的朋友!该Si的,看你做的好事!” “真的是朋友吗?”津努嘴。 我无言以对,心中反复咀嚼着这一事实: 太yAn啊,他知道我喜欢男人了! 这可如何是好? 烈会意识到什么吗?他会发现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对他抱有非纯粹友情的感觉吗? 天啊! 我抓头,心中的苦楚蔓延到舌尖:“是啊,托福,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