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生死有命
竹钦抱住膝盖,似哭似笑。 封珩不知孟竹钦一个人低语了些什么,他已经到了地牢的最下层,也不嫌地上灰土,他盘腿就往茅草上一坐,招手让狱卒拿来了酒盏。 “你来做什么?梁家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你啊。”不似之前的太后与王爷寒暄,梁锦书看着牢房外的男人,与先帝年轻时八九分的相似,张扬夺目,那不同的一两分柔和,又使他漂亮得女人都会嫉妒。 他们是曾经相敬如宾的夫妻。 或许是最后一点母子情分,梁锦书没有穿上囚服,除了手脚上的镣铐,她依然身着华丽,雍容典雅,她垂眼看着封珩不紧不慢地斟酒,低声地笑了。 她想起年幼的自己被梁家送往陌生男人的床上,多么绝望与愤恨,结果意乱情迷中,她又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那个男人,为了爱情,她夹在风眠与梁家中间不断斡旋。可她发现他根本给不了他情爱。 得不到他的爱情,便只有利益缠绕,捆绑。她最终选择了梁家。 她已经分不清自己是那个渴望爱情的单纯女人,还是冷心冷情的蛊虫了。 或许每一个爱上风眠的人都有过以真情感化他的奢望,可惜自己,却是变成与他同样无情的人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来……看看你。” “可笑……何其可笑。”风眠留的情债就够多了,如今他竟重生于自己儿子身上,与自己曾经的妻儿搞在一起。十足荒唐,拿去给说书的都要笑一声胡编乱造得可以。 可是世俗对他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地牢的烛光映在封珩的脸上,忽明忽灭,那双金眸却是明亮摄人得紧。他永远这样耀眼,引得无数人前赴后继。 只是她,没有再义无反顾去不求回报地爱的热情和勇气。 牢中锁链响动,梁锦书理了理自己的衣袖,端跪于封珩摆的酒案前。 她看着封珩心领神会地与她相对而坐,笑了。就是这样,这个男人,谁能不被他吸引?食髓知味后谁能真正地放下? 哗啦一声响动,梁锦书想伸出手,锁链却是不够长了。好像她跟男人的距离,永远只能相近,却无法相贴。虺蛇与凤凰,互为猎物,不该有情。 封珩把酒杯放进她的手中,又借着女人小指上较长的指甲,把自己的指腹割破,一滴鲜血落入梁锦书的酒盏中。 红色在清透的酒液中晕染开,这一刻仿佛跨越时空,回到数十年前,郎才女貌,身着大红喜袍,相对而跪。 初开情窦的姑娘红着脸从盖头下偷看男人俊美无瑕的下颌,却俶而撞进金色的眸光里。 她曾溺进那双金眸里一次。如今,再溺一次,又何妨? 【“夫妻对拜——”】 封珩双手举杯,与她轻碰,将杯中血色震开,“祝你……来世,再也别遇见负心汉了。” “那我祝你,此生,有心有情……” 不知是祝他还是咒他呢。封珩失笑,与梁锦书一同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 喉结滚动,酒,对他来讲已经如此难以下咽了。 封珩覆上梁锦书逐渐失神的眼。 黑色的虫从她耳中钻出,此虫已经更像蛇了,一指粗,一掌长,寻常人早已被噬尽心智,成为行尸走rou了。梁锦书不可不谓一个强大的女人。 随着虫子爬出,女人的身躯迅速枯老,发丝全白,显出岁月沉淀的容貌。 “虽不算风光,也比当众处刑得体面了。”封珩似是低叹一句。 从怀中取出早有准备的小竹篓,封珩把试图爬走的长虫装了进去,看它直往一个方向拱动,晃晃竹篓,金眸危险地半眯:“梁天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