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该叫我叔叔
的第一件事,就是办理学校和学籍。 顾景欢轻易不求人,为了故人之子,也少不得要找找关系。被找的那位是他大学时处过的一个对象,俗称前男友,也算是初恋。当初分手是和平分手,如今也处得和谐,称得上是顾景欢为数不多的朋友,少不得会给他个面子。 “这就是你……朋友的儿子?长得还挺帅,难怪你念念不忘。” 许书观把入学申请书亲自送到顾景欢家里时,顾景欢还正在吃早饭。 顾景欢笑了笑:“来的这么早啊,吃了没?” 许书观瞧了眼顾景欢的餐桌,摇着头啧了几声,叹了口气:“景欢,不是我说你,你自己胃不好,就别总吃这些生冷的东西了,现在还养了个孩子,别把人小孩的胃也给吃坏了。” 顾景欢点头称是:“所以我正打算给他请给阿姨做饭。” “那我能应聘阿姨吗?” “我觉得男阿姨这种艺术还是太超前了。” 安轻礼静静地把一堆半成品嚼完,就起身将桌上的餐具都收拾干净,放到厨房的洗碗机里,再把桌上的残渣水渍都擦干净,连没有开火的灶台都抹了一遍。然后才开始填写许书观的入学申请表。填完后交给许书观,对顾景欢说:“叔叔,我回房间去了。” 安轻礼把房门轻轻拉上,并不关严实,留了一条小缝,既是在意自己的隐私,又不令自己和长辈完全隔绝。 许书观瞧着手上字体工整漂亮的签名,不觉惊叹道:“我靠,你这哪里找来的小媳妇啊?这贤惠的,不会是你丫找来的替身童养媳吧?” “滚蛋,放什么狗屁,人小孩就是乖。” 还是独身就养了个半大孩子,顾景欢一时间还适应不了,但体验还不算差。在还没开学的时候,顾景欢应酬完回家,安轻礼总亮着一盏灯等他。 他是个乖小孩。他和安野的气质完全不一样,这让顾景欢有些遗憾。 顾景欢喝酒容易上脸,从眼角到脖子,延伸到衬衣里,都是晕染出来的胭脂般的浅红色。脱了西服外套扔在沙发上,扯开领带连同领口的衬衣扣子,顾景欢就睡在了贵妃榻上,裸露出大片白里透红的胸口。 安轻礼把热腾腾的饭菜做好,盛出放在餐桌上,连碗筷勺子都放置妥当,看向客厅里躺在沙发上的人。 这间房子真大,客厅也大,沙发也大,顾景欢独自睡在上面,空落落的,如果他旁边能再躺一个人,就好了。 “叔叔。” 安轻礼唤了一声,顾景欢醉了,睡得沉了,听不见。 “小欢哥。” “……景欢。” 他伸出手,不知是想推醒顾景欢,还是另有所谋。只是他还没触碰到,门口就传来一串电子音乐,惊得安轻礼立刻缩回手,看向门口。 是许书观提了一堆东西进来,一看顾景欢睡在沙发上,无奈地摇了摇头,自然地从卧室抱来被子,盖在顾景欢身上,想去厨房熬点醒酒汤,才注意到安轻礼站在旁边。 “许叔叔好。” 许书观点了点头,就在岛台下手,一面回应他:“嗯,你吃饭了没?我给你顾叔叔买了点吃的,你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安轻礼看也没看那些东西,只是看向许书观cao作娴熟的手,不用看就知道那些东西放在哪个柜子里,比他这个住了几天的人都清楚。 许书观轻轻推了推沙发上的人,语气温柔:“景欢,景欢醒一醒,喝点汤再睡,不然醒了又该头疼。” “嗯……” 顾景欢迷迷糊糊的,好不容易撑起来,又栽倒在许书观身上,眼睛一下没睁,半梦半醒。许书观只好一勺一勺喂给他,好歹喝下去半碗,便倒下去蒙上被子不肯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