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工作,整间屋子终于安静了下来。 男生被我扰了兴致,眉头紧紧锁在了一起,他摘下耳机,面色不善地看向我,虽然一句话没说,但我能感觉出他的心情差到了极点。 我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冷笑:“你就是这么照顾你男朋友的?他高烧烧得嘴唇都干裂了,你连一杯水都没给他送过?” 男生像是没有理解我说的话,他缓缓眨了两下眼,长而浓密的睫毛如同刚破茧的蝶,片刻之后,他忽然扯起嘴角,露出了一个笑。 他向后倒在沙发靠背上,看上去懒洋洋的,声音也透着漫不经心:“男朋友?我想你是误会了。” “我是被他包养的。” “更准确的说,我是个男妓。” 我怔愣住了,片刻之后才回过神来。 “所以你就是这么对你金主的?” 我没把男生说的话当真,他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是全球限量版,现在市值已经炒到大几百万了,阚绪再怎么恋爱脑,除非卖了他两个肾,不然不可能买得起这条项链。 男生长腿搭在茶几上,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是他非要养我的,当初让我搬来的时候就说好了,衣食住行他一手包了,我什么都不用管。” 我对阚绪恋爱脑的认知又上升了一个档次。 “不管怎么样,”我把沙发扶手上的那件卫衣扔到了男生怀里:“先把人送到医院,我开车,你负责把人背下楼。” 男生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斜着一双眼睛睨我:“我背他?他也配?” 他这副做派对我而言实在熟悉不过,有钱人家长大的公子哥,十八九岁的年纪,谁都不放在眼里,于他们而言,这个世界一切美好的、有趣的、珍奇的,都应该排着队送到他们手边,普通人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虽然经常出没在他们身边,但和老鼠蟑螂没有多大区别,他们不会也不屑于理解。 我回忆了一下我十八岁时候的模样,的确又狂妄又讨人厌,但还不至于像男生一样,视人命如草芥。 放弃继续跟他沟通的念头,我走进卧室,摇醒了阚绪,把他的一条胳膊架在脖子上,将人扶下了床。 阚绪的情况很不好,我担心再拖下去他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犹豫了片刻决定自己送他去医院,好在他瘦得要命,意识也还算清楚,一路磕磕碰碰走到了三楼,身后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男生套着一件深蓝色的连帽卫衣,双手插兜,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还发出了嘲笑:“弱鸡。” 我站直身体,调整了一下呼吸,没看他,打算继续往下走。 见我不理他,男生脸上的嘲弄瞬间消失了,他哼了一声,将阚绪从我手里夺过去,两三下把人甩到了自己背上:“你还是先把你衣服整整吧,腰都漏出来了。” 闻言我下意识摸了一下后腰,果然凉飕飕的,衬衫后摆整个抽了出来,松松垮垮地挂在腰间。 我有些懊恼,小声嘀咕:“早上出门太匆忙,忘了穿衬衫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