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具体双方之间的情况我必须得了解,否则这个官司没法打。” 好在是民事案件,公安部有专门的规定,看守所应当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民事诉讼权利。 而且在必须要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出庭的。 除此之外,尽量是委托代理人出庭就行。 刘康虽然觉得有点不太妥当,但还是不想放弃这个官司,毕竟是出道第一个案件,得做本章未完! 第四百五十一章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的漂亮点。 第一个案子做不好,再做以后的案子时候都会受到影响。 没辙了,彻底没辙了,之前听说有法律援助,但是去申请发现他们不符合条件。 因为申请人的过错责任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件,是不属于法律援助范畴的...... 李昌悦只能求爷爷告奶奶,想着让刘康帮忙,最起码见一见李昌明,然后打这个案子。 刘康:“......” 他现在不知道那个李昌明是什么想法,但是总感觉他这亲戚好像就是冲着钱去的,根本不怎么关心他这个人。 反正只是会见而已,也不算什么,正如同之前那位律师一样,现在对于刑事案件,都是分阶段来收费的。 所以在对方表示可以正常出钱的情况,刘康也就答应了下来。 他自己现在对这个案子也很感兴趣...... 合同签订,申请提交,然后就是等待时间。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看守所那里已经批准了会见申请,刘康也做好了准备。 用会见的方法来了解当事人的民事案件信息,这踏马的在学校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 结果还没等出门呢,就接到了李昌悦的电话。 “起诉状副本和传票那些都到了?行你给我把起诉状那些拍个照给我,对,我先稍微看看。” 挂了电话,刘康开始逐个看发来的信息。 “房子是婚前财产?车倒是婚后买的......还有家里现在的财产,等等,这算的怎么感觉还亏了?” 讲道理,李昌悦发来的这些材料刘康感觉有点超纲了,他是律师,不是会计,这证据里计算的也有点详细了吧。 而且算完之后,李昌明非但一分钱分不到,还得倒贴一部分钱! 刘康学习法律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离谱的起诉状!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这只是一个离婚官司啊,让弄成了刑事自诉不说,现在还要倒贴钱...... 还是先见人吧。 一路来到了看守所,刘康终于见到了他心里的“奇男子”李昌明。 李昌明现在的心情真的是如同过山车一样,看守所待着是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的。 最起码李昌明现在只有一个要求:“刘律师,我想出去,我真的只想出去,什么钱不钱的,我都不要了,我只想出去啊!” 一边说一边哭,拘留所的那几天和看守所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里的老哥们也很凶残...... 不开玩笑,看守所里最重的有死刑犯,还有那些有可能判无期的重刑犯,他这样的进去,那就是个菜鸡。 刘康沉默了一下,这才说道:“目前调解的情况很不乐观,据我所知,你的母亲,meimei,舅舅等很多亲戚都去你妻子所在公司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