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 方大状突然哑火,背后原因让人暖心
的证据,和对方签收的证据。 那很多人就会说了,说你这证据证明力度不足啊,你又不是全程拍视频,那根本不能证明这东西真的是给人家银行寄过去了。 万一你在寄快递的时候换了呢? 不要觉得奇怪,这种质疑很正常,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并不理解民事诉讼的原因。 他们说的那种,一定要没有任何遗漏,要环环相扣的形成证据链的情况,那是用于刑事案件的。 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比民事案件严格太多,所以也会出现说,某个案子明明刑事无法定罪,但民事就可以扯皮很久的情况。 这里面很多人知道的例子就是东哥了。 而民事案件,你也不可能说能把这些证据全部完完整整拿出来的,就算是法官也知道那不可能! 因为就算是周毅这样的变态,也不可能将所有的过程都用视频记录下来。 如果有质疑的,那可以先想一想,在各种手机拍摄和监控没有今天这么发达之前,法院是怎么审判的,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 民事诉讼可以适用提到过的高度盖然性标准,法官会综合考虑,来进行认定判决。 至于说其他的质疑,诸如“万一这是自己弄的证据呢,万一那个拍摄照片不是真的呢?”。 那只能说一句,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万一,好家伙伪造证据,本来好端端的民事诉讼,输了也就输了,你现在伪造这么关键的证据,足以影响到法院审判了! 你是嫌外面的饭不好吃了,想去里面吃的清淡点吗? 这是想赌一赌法院能不能发现?枪里有没有子弹? “并且,被告方并没有进行相关举证来证明,也因此可以确定一点,从去年八月二十七日之后至今,复康支行并没有向征信管理中心报送过我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那么我方是不是可以认为,被告方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来更正相关记录,那是不是可以认为,此次的名誉侵权是因为被告方故意而导致的呢?” 说人话就是,我都给你说了无数次了,你书面的也收了,口头的也听了。 如果觉得我说的有异议,比如这个不良征信是对的,那你应该举证说我们已经解释过了,理由是什么。 然而很明显,对方根本无法举证,因为涉及到法院判决,你要想说人家的申请更正行为不对,你得把法院判决先给推翻了。 所以,你拿不出证据来,就默认你知道这事是错的,但是你知道这事是错的你还迟迟不报送,那你是不是故意的? 毕竟按照规定你在十个工作日内就得报送了。 结果从去年八月份到现在,这都半年了没动静,报送后被征信管理中心拖着,和你没有任何报送行为,这是两个概念! 黄严浩站在那里,不时地咽口水,他现在感觉回到了当初的课堂上。 他是很想反驳的,比如他们多次和方小莹解释,但是那个解释没有任何效果。 为什么,许主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也在努力做工作。 可是拿不出证据来,那就没有任何效力,张嘴说话谁不会呢。 所以只能说道:“可是我方现在已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