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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无欢不仅睡得很香,而且老公爵的遗腹子还在给他做口活。

    无欢满意地抚摸在他胯下忙活的毛茸茸的脑袋,也不知他从小受得是什么教育,比起侍卫更像个全职保姆,还能暖床。

    发泄过后无欢让他用茶漱口,羽毛照做了,回来又跪在他脚边,把下巴搁在他膝上,用圆溜溜的眼睛盯他。

    上次看见这么圆的眼睛还是父亲养的猎犬。

    路过城镇买了辆马车,虽然速度慢了一些,但已经进入极北之地,光明不会赫然越界。

    而且比起打仗,逗狗不是更有趣吗?

    芜湖!

    终于不用骑马啦!屁股都磨出茧子了。

    我趴在爵爷腿上美滋滋,可还没多闻闻爵爷身上的香味,就被踹到前面去驾车。

    还是骑马好……至少能抱着香香软软的爵爷,而现在我只能被风扇嘴巴子还没人慰藉我受伤的脸颊。

    经过近两个月赶路,我们终于到达了极地第一座大城,总算是和文明社会接轨了,爵爷先打算带我去酒楼里吃一顿,然后找城主把他敲打一番征用一点盘缠,他还要感恩戴德呢。

    “听说王要动极地了!”

    “不会吧?极乐宫虽然吃了败仗,但这天寒地冻的,光明怎么打进来?”

    “嗐,谁跟你说又要打仗了,是……找到了!”

    “什么?他……?”

    我用余光扫向那几人,对他们的谈话颇有兴趣,可惜他们刻意压低了声音,我只能听个大概。

    那几个酒客都上了年纪,聊了一会政治时事,又开始伤春悲秋起来,只不过说得都多少有点不过脑子。

    “当年老爵爷的大公子栖羽为人正直,心地善良,一杆花枪耍得出神入化,想不到竟败给了北公爵。”

    我看向爵爷的脸色,瞧不出什么明显的情绪,但就是感觉不妙。

    “若不是大公子让了无欢一招,现在极地还不知道是谁的呢……”

    “唉,栖羽公子实乃良善之人,可惜啊可惜。”

    今朝的官,敢编前朝的史?

    我刚想拍案而起,教训这几个碎嘴子,爵爷就先捏碎了手中的茶杯。

    “爵爷!”

    我低声惊叫,上前查看他的手。

    爵爷张开手掌,等我摸上去后猛地握住,茶杯碎片扎进了我们两人的血rou,鲜血从指缝间流出,两股血夹杂着对方汇成一滩。

    我慢慢蹲下,另一只手盖在交握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