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隔两天,警察突然来电,说在屋内拘捕了六人,请我去协助调查。 心中凉了一截,急急看p,果不其然,原来一早,八卦同屋早就喊惊。 其中一个在较早之前,单机说到: 「哗美nV跟那三个拉克同乡好像闹交」 「但J同鸭讲吧...美nV气冲冲回房,没戏了...」 「啊三个拉克同乡入了美nV房」 「天啊,他们差点压住了美nV,她在惨叫...哎唷现在还唪唪声!」 「我应该帮手吗,还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三分钟左右,又道:「啊,刚刚Jason冲入屋!」 「啊打到出厅了,我出去看时Jason叫我不要报警!」 「唉兄弟们我报了,麻烦了」 另一位呢?只见他被吓走三魂七魄,简略讲了两句,原来他一早外出办事并不在场,跟我同一时间都被邀请到警局落口供,而不是拘捕,看来无大碍? 到我赶到警署,警员客气地问长问短,有关住进这间屋的经过、与屋中各人及Jason等的关系等,见我没有疑点,打算就此放行。 我m0不着头脑,问发生甚麽事? 警员:「嗯,其实案发经过都很明显,就不妨告诉你,拉克及三个同乡同学、芳芳都会被递解出境,也许一世都回不来了。第六个是地产代理Jason,他的罪名多着呢!」 我:「啊此话何解?」 警员:「话说,芳芳在共用空间洗衣时,被拉克及三个同乡出言调戏,虽然言语不通,但芳芳称感到冒犯,大腿还被m0了两下,又惊又怒之下回房间,那几个男的,冲入去企图侵犯,虽然芳芳及时躲进套厕,但不消三分钟,拉克及三个同乡连厕所都踢烂。幸好Jason及时赶到,不过也挨多了几拳...」 我:「但为何要控告Jason?救人都有错?」 警员:「事情并不单纯哪。那个业主,其实就是Jason的哥哥,早年举家移民过来,业主入藉後购入单位,自己就长居外地,着弟弟Jason去处理收租,算是送间屋给与打理。有没有想过,为甚麽Ja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