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宏的推理
“我想说的东西有点多,能不能找个地方坐下来聊一下?” “那镇上的星巴克怎么样?咱们晚一点,大概八点半见怎么样?” “可以,一会见。” 浩宏挂断电话,会议结束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回到家后立刻打了通电话给圆周巡查部长,在电话中简要地表达了自己的见解。浩宏看了眼挂钟,现在是六点半,距离约定的时间还差两个小时。 不如好好吃个饭泡个澡再去赴约吧,浩宏想。 晚上八点四十,星巴克内,两位便衣刑警面对而坐。浩宏翻开了手写的笔记,逐一寻找有效的线索,然后满意地合上。 “正如会议结束时大熊警部所说,这起案件很有可能是模仿犯所为,在相似的地点,相似的时间犯案。而不同的受害者的选择,以及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在先前的案件中,受害者均为男性,尸体的处理方式是切断腿部并且带走。而本次女高中生被害案中,尸体被切掉的部分从腿部转移到了头部和左手掌,凶手没有带走这些切来的部分而是选择了藏匿,一个恶作剧一般的藏匿行为。”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 圆周吸着星冰乐,心不在焉地说道。 “我想首先排除模仿犯的可能,据我的事后调查,音乐社几乎全员都持有音乐教室钥匙,而且教室可以从内部上锁。我今天白天走访了一遍音乐社,询问了所有的现任成员,与叶有交集的同学少之甚少,如果是模仿犯的话,有很大可能是由于私情想杀害叶,但我目前找不到具有杀害叶动机的目标。” “你讲的倒稍微有点道理,毕竟由于变态的杀戮爱好...戮爱好去成为别人的模仿犯是没有必要的,所以得出了模仿犯必定具有谋杀的动机。” “而且根据现场的情况,我觉得女高中生被害案的案发有两种可能:一:计划之外的杀人,叶发现了藏身于教室中的真凶,真凶因某件事情暴露很有可能成为把柄,遂只好杀人灭口。二:计划变更的杀人,凶手的猎奇兴趣由男高中生转向女高中生,同时对身体部位的兴趣也发生了转移。” 浩宏觉得口干舌燥,喝了口美式然后继续说。 “在第一种情况较为复杂暂且不谈,先说说第二种情况。计划变更后的身体部位由大腿转向头部和左手掌,若是如此,将手塞进嘴里的行为也能得到很好的解释。” “为了方便搬运。” 圆周不假思索地回答。 “没错!当凶手费尽心思把手塞好了、不再掉出来的时候,出现了一个意外,他在‘杀人预告’后精确地计算时间,认为警察从警署到达学校至少需要十分钟。而我竟然五分钟就到了,这大大地打乱了他的作案计划,在警察到来的情况下没办法带着一颗人头到处晃。情急之下,他打算连头带手塞入琴凳内,企图来日再取。此时被击晕或者被杀害的小茜成为了叶的替代品。” “说实话,听你的推论我觉得蛮有意思的。将尸首藏匿于琴凳只是为了临时存放而不是猎奇爱好,嗯,讲得不错。” “那么我来讲讲上述的第一种情况,计划外的杀人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作案方无法制定成熟的计划,只能依靠临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