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4.羊只
在自己手上留下伤痕,也没办法修复育贞受到的伤。 无力的她被迫吞下这个事实。 「既然无法修复育贞受到的伤害,」她念头一转,「只好复仇了。」 伤人的罪孽,必须拿加害者来血祭。 她趴在地上、四处爬,找寻刚刚扔掉的美工刀,脑海里充斥「我要杀了他」、「杀了那匹大野狼」、「由我来制裁他」、「这种怪物不能存留在世上」、「这种社会毒瘤必须被摘除」等的想法。 「美工刀咧?」又气又恼又羞耻又无力,「美工刀咧?」 她在坪数不大的房里爬来爬去,「美工刀咧?」 像只被人用拖鞋追杀、逃窜的蟑螂,「美工刀咧?」 四处m0索床底、柜底、桌底,「美工刀咧?」到处乱撞,「美工刀咧美工刀咧美工刀咧美工刀咧──」 膝盖一阵刺痛──原来是压到刚刚飞出去的刀片。 膝上又多了一道浅刀痕,新鲜的血珠,像墙壁上漏水那样,沿着细裂痕冒出。 她用指甲夹起只剩不到食指指节一半长度的刀片,嘴巴碎念「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但是,触碰到「真的要去杀人」的念头,敏宁就gUi缩了。 「值得吗?」 你敢真的去g掉一个人吗?── 前提是:他必须是「人」── 会强J自己侄nV的家伙不是人,是怪兽──必须除之而後快── 交给警察去处分他呢?── 警察有用,育贞就不用受苦了啊──他动了我心Ai的育贞耶,由我来g掉他──又绕回「必须由我g掉他」的想法。 但一触碰「难道非我不可吗?」「我该脏自己的手」的念头,敏宁再度缩回安全的「还是交给检调或司法单位──交给法官去制裁他」的思维框架之中。 「那种怪兽不该存在。」 又能怎样? 她只是一介nV高中生,能有什麽影响力? 躺在床上的她,面对潜伏黑暗的角落、真正的恶,无能为力。 她再怎麽在学校Ga0一些小动作,激怒修nV主任、老师,或挑衅教官,跟真正的罪恶──潜藏校园外,却处在你我身边,蛰伏社会的Y暗角落──相b起来,都像小朋友耍任X,跟大人讨糖吃一样幼稚。 那些作恶多端的恶人竟能逃脱法律制裁。 她终究只是没能力的小朋友,只能可耻地遵循修nV主任在朝会宣导的「早起早到校,下课钟响尽早回家,不要让父母担心」的日常,扮演羊群般温顺的学生中「b较不乖的羊。」 终究是头要被狼吞、咽下肚的羊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