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r01追随的目光(1)
我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上的人。 是否曾有过那麽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如此的x1引着自己的目光? 只要他主动找自己说话,心里就忍不住扬起一GU小确幸,那一天的JiNg神会特别的感到兴奋。 又或者,他与其他nV生开心的聊天嬉戏时,心里就会浮上一种酸酸酸酸的滋味,恨不得在他身旁的就是自己,而不是那个被自己诅咒这辈子注定只能成为他朋友的nV、同、学。 每个nV孩的青春总会碰上一场初恋,为了让恋情成功,总是会使出浑身解数来换得心上人的回眸一笑。 而我,林雨洁,在最原始的观念里,早就觉得自己在高中的这三年是不可能遇上骑着白马来接自己的王子的。 何况这里是市区,他要骑着一只马来找我也不容易。 原本的我是这麽想的没错,只是自从我遇上了他,一切传统观念全被打破,原来白马王子可以不骑白马改骑摩托车啊? 他的名字叫做宋育丞。 第一次遇见他时是我被小混混缠上的时候,说是被小混混缠上,还不如说是我自己“不小心”去招惹到他的。 谁会知道只是想牵出一台脚踏车,脚踏板会去g到隔壁车的後轮,接着眼前就上演了车子与车子相拥的骨牌效应,最後碰的一声,毫不犹豫的撞上主人尚未离开的摩托车上。 看着那人心疼的表情以及那台正发着亮光却已经倒在地上的摩托车,啧啧,这台车似乎出厂还不到一个月。 合上呈现O型的嘴巴,我抛下身为罪魁祸首充满万恶的脚踏车,小跑步的到那人的身旁,脸上摆出愧疚的表情。 「对不起对不起。」 这时候除了道歉以外,什麽都不要做最好,不然只会让对方更生气。 那人生气的看着我,然後破口大骂。 「你要怎麽赔我?我的车才刚买不到两个礼拜!」 阿嘶!我猜对了,出厂还不到一个月! 「对不起对不起!要不,我这里有一百块先给你。」 「一百块?一百块连烤个漆的钱都不够,还有那些擦痕,这至少要八千!」那人被我的一百块给激怒,对我吼了起来。 八千块?这人根本对我这小小的一介高中生狮子大开口,我给他一百块就算不错了,本想他如果放过我,在多给他五百块也行,但他竟然是开口价八千,这也令我火了。 虽然撞到他的车是我的不对,但这地方原本就是给脚踏车停的停车场,他没发现只有他是摩托车吗? 而且政府还在入口处设立一个牌子注明这为脚踏车停车场,其他车类禁止入场,违者罚六千。 ㄍㄢ四声,这样他还赚了我两千! 「不要就算了。」 拍拍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华丽转身打算无视那坑钱不手软的“机车”骑士。 「等一下!你打算肇事逃逸吗!?」 什麽肇事逃逸! 难道我骑脚踏车撞Si你这个骑摩托车的了吗? 自己眼睛长在背上没看清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