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武穆遗书》
不信,这地字号房的尸体,能比玄字号房的尸体强悍到哪儿去。 1 不过天字号房的尸体,确实很不一般,缝尸一具,休息三月啊。 缝天针刺进尸体的肌肤,顿时有股血线飙射而出,差点就射中阳九的脸。 阳九赶紧拿出饮雪刀,刺进尸体身上的一处伤口。 饮雪刀的刀刃瞬间变得赤红如血。 这将军的尸体内,鲜血极多。 饮雪刀吸收半晌,都没能吸干。 阳九眉头紧皱,不愧是地字号房的尸体,这才是地字三十六号房,尸体就如此诡异,真是刺激。 饮雪刀可是个永远都喂不饱的怪物,阳九倒想看看,这将军的体内能有多少鲜血。 就是香已经点燃,将军身上伤口又多,还是得悠着点,再耍会儿,要是鲜血仍然无法被吸干,那就只能用镇尸符试试看。 1 才这么想,饮雪刀的刀刃便恢复了正常。 再换个伤口,将饮雪刀刺进去,刀刃不再有任何变化。 这便足以说明,将军体内的鲜血,已经被饮雪刀给吸干了。 再次缝尸后,缝天针插进去,就不再有鲜血狂飙。 出乎阳九的意料,此后缝尸,再没遇到任何麻烦。 尸体身上伤口再多,只要尸体不捣乱,阳九很快就能将尸体缝好。 缝完最后一针,《生死簿》便即出现。 这将军名叫宋序,十六岁就参军了。 许多年轻男儿选择当兵,更多的是为了养家糊口,填饱肚子。 1 宋序的家境非常富裕,从小爹疼娘爱,娃娃亲都说了好几个。 但在看到大魏经常跟金国交战,宋序就想去当兵。 他的理想是一定要带兵杀进金国的都城,杀的金国人再也不敢萌生入侵大魏的念头。 宋序打小习武,武艺高强,入伍后,很快就当了个小官。 他们每天都在刻苦训练,只盼有朝一日上了战场后,能够多杀几个敌兵。 直到宋序长到二十岁,整整四年的时间过去,他也没机会上战场。 尽管大魏和金国的战争,始终没有停歇,宋序所在的大军,并未接到要北上抗金的命令。 宋序等得很不耐烦。 作为军人,眼看国家有难,却是不能上阵杀敌,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宋序愤而离开,直接前往北边前线。 来到这里,肯定有机会上阵杀敌。 但让宋序没想到的是此刻的他,已经变成了逃兵,正被通缉。 边关的军营里,竟然也张贴着对他的通缉告示。 宋序颇为愤懑,他只是想要杀阵杀敌,保家卫国,怎就变成了逃兵? 如果朝廷早点让他们北上抗金,这场战争很可能已经结束了。 宋序从小就熟读各种兵书,坚信只要他上了战争,立马就能扭转局势,拿下胜利。 有这自信是好事,但自信过了头,就会适得其反。 宋序在军营外蹲守数日,总算等到了一个机会。 2 他冲到将军的面前,跪地求道:“我想上战场。” 被宋序拦住的将军,正是薛血。 宋序也是打听到,薛血爱兵如子,用兵更是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