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了,虽然语气没什么起伏,但说到一半后顿了顿,“为什么愿意这么照顾我?” 霍利菲尔德怔住了,或许他没有预料到雷蒙培尔钦会问这种问题。不过很快他笑了起来,点了根烟,抽了一口,淡淡道:“因为偏爱。” “爱……” “是的。你是我最爱的她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唯一一个活着的遗物,这个理由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就只是因为这个? 对于雷蒙培尔钦来说,血缘过于虚无缥缈了。 “你是我的儿子。虽然你现在很大了,不过我印象中的你其实总是停留在你刚出生的时候。”霍利菲尔德微微眯起眼睛,似乎在回想什么,“很小一团,软软热热的,对着我笑……我那时就在想你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怎么样叫我爸爸。而且,你也是个令我骄傲的好孩子。” 非常丰富的情绪。 雷蒙培尔钦意识到自己虽然和霍利菲尔德接触得不多,但自己身上承载了很多他的期望。那些并不针对自己,而是针对自己“妻子和我的孩子”的这个身份而已。如果霍利菲尔德的儿子不是他,他大概也会优待。 但或许优待的方式会不一样。 霍利菲尔德说的话和那魔说的话很像。但感觉不一样。因为两只魔个性不同,还是因为霍利菲尔德作为有血缘的父亲和那魔不同?又或者是自己不同了? ……就算不一样。如果不了解情绪,不打心底理解对方的想法,最后会不会又变得一样呢? “我想你很快也能明白的。” “什么?” “无理由地偏爱一只魔的感觉。或者说,想疼爱某只魔的感觉。” “……”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霍利菲尔德会如此肯定,但雷蒙培尔钦知道他误解了。这也难怪,霍利菲尔德并不不了解自己,其实自己心里不存在爱的感情。当然,喜欢应该是存在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雷蒙培尔钦认为自己的喜欢其实就只是一种动物性本能而已。比方说一只魔喜欢吃甜可能是觉得甜味好吃,可能是想到了其他魔,可能是发泄压力……有很多原因。但如果是自己,那就只是因为甜味能够让他的身体感觉到舒适,所以他喜欢。只有结果看似相同而已,过程完全不同,中间少了太多太多东西。 而根据他所了解的知识来看,爱是一种相当热烈的喜欢。所以自己大概是无法诞生这样的情感的。 ……不过还是姑且记住吧。 带着疑惑,雷蒙培尔钦回到了家里,把霍利菲尔德给的东西看了一遍。单纯看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一旦把里面的魔替换成自己和因取玻斯,雷蒙培尔钦就有些看不下去了,身体会变得很奇怪。这几天都是这样,手指仿佛还能感觉到被含住时因取玻斯口腔里的湿润柔软。雷蒙培尔钦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因取玻斯抬头含住自己手指的模样,一个震悚起了一手臂的鸡皮疙瘩,却依旧忍不住摩挲那根手指,任凭甚至是煽动怪异的感觉愈演愈烈。 果然,好热。因取玻斯让自己的手热起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和平时的热不一样。 是一种来自手更深处的血液里面或者骨髓里面烧起来的热。 而且,偏偏是手指…… 这几天雷蒙培尔钦画画的时候看到自己手指都会忍不住多想,虽说雷蒙培尔钦不至于因为这点干扰就画错,可还是叫他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