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那三年
起来。然后在九月份顺利通过了托福和GRE的考试,接下来又报名了教资、会从、BEC之类,把能考的证都考了一遍,比当年高三时还要刻苦用功。他很害怕闲下来,只有把精力都榨干,他才不会总是时时想起柯野。 次年开春,申请的学校发来了offer,虽然不是藤校,但也是所很不错的知名大学。陈今越至此终于松懈下来,收拾了行囊,开始四处旅行。 第一站是伦敦,他跟贺鹿灵在异国相见,贺鹿灵如约请他吃了顿饭。那天下着雪,在回去的路上,他还为贺鹿灵拍了几张照片。贺鹿灵仍是留着短发,在一片空旷纯白的雪地中仰起头来,就像电影《情书》里的那幕经典画面。 他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把半个欧洲都跑遍了,在春末时来到韩国,在大邱见到了思思。思思在这里看起来并不快乐,他离开了太久,已经难再融入这个曾经的故乡。 逛完了日韩,他又到东南亚走了一圈,把皮肤晒得黝黑,在七月份回到家时已然累得筋疲力竭。他虽然有钱,但一路上还是吃了不少苦。剩下的时间他都在家里呼呼大睡,最终在八月末赴美读研。出发之前,他把自己那辆敞篷MINICOOPER卖掉了。 读研的第一年他是住在学校的Dorm里,跟室友处得还不错。因为不习惯当地饮食,又嫌中餐外卖送餐慢,他竟然还学会了自己做饭。某次在楼层的公共厨房里跟一个西班牙籍男生起了争执,陈今越与他激烈对骂,骂着骂着双双都从英语变回了母语,彼此鸡同鸭讲地嘴上鏖战半天,虽然不知攻击力有几何,但气势上丝毫未输。 后来那西班牙男生家里出了事,不得不中途休学回家。临走前陈今越还跟他拥抱了一下,算是一笑泯恩仇。 在美求学两年,他只在暑期回家了一次,也没有待太长的时间。在英文环境里读书相当辛苦,导师要求又高,而花钱找人代写作业之类的事他是不屑去做的,因此只得付出更多努力来完成学业。除却读书之外,种族歧视、被同乡骗钱、当街枪击等等也都被他经历了个遍。他飞速地成长,在思乡情切中学会了一切独立生活的技能,也学会了失眠。 不过他本就是极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人,之前只是一直生长在温室里,并无机会展示自己的坚韧与耐力,一旦被移植到了野外,其实并不畏惧那些风霜雨雪,反而生长得更加高大茁壮,枝繁叶茂。 这两年里,其实有不少人对他表示过好感,但他没有再谈恋爱。他自认曾得到过最死心塌地的爱情,曾有人极致地珍惜他、疼爱他,可即便如此,最后他依然遭到了背叛。他想自己已经无法再相信爱情这种东西——饶是看起来再坚固纯粹,最终也会输给任性分泌的荷尔蒙。 回想起来也很好笑,他和柯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