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狗
文中的“克雷格”等同。现在的他不爱摩根,不恨拜伦,不是疯子,也不想当败犬和炮灰。 狗屎一样的凄凉人生,就像今晚狗屎一样的天气。 半夜果然又下雨了。狂风尖啸,克雷格跳下阳台,踩中草丛间的一滩积水,却只惊起两朵无声的涟漪。转眼间,他便离开骑士团驻扎处,奔向目标所在地。他报名参加骑士团的巡查,为的就是今天。 当他推开梅赫卡伯爵夫妇的卧室门时,他们正睡得香甜。 “真幸福啊。”他嘟囔道,提起手中被捆得严实的管家,扯掉老头的堵嘴布。 大嗓门如他所愿高声叫起来:“老爷,夫人,快逃!快逃啊!” 灯烛亮起,将富丽堂皇的房间照得分明。 克雷格饶有兴致地数着镶嵌在梳妆镜上的宝石数量,耐心等待着梅赫卡伯爵和伯爵夫人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告一段落,才反手砍落管家的头颅,点头问候道:“晚上好,二位。” 他披着仍在滴水的黑披风,用兜帽遮住面容,仅仅露出苍白的下巴,单手提剑,像一只前来索命的鬼魂。 管家死不瞑目的头颅滚到床边,无神地瞪着曾经的两位主人。梅赫卡伯爵抱住已经因惊吓过度昏迷的妻子,冷静地问:“你把其他人怎么样了?” “可能都聋了吧。”克雷格笑答。 “谁派你来的,你想要什么?” “明知故问。” 《笼中鸟》的故事,正是从梅赫卡伯爵府的灭门惨案起始的。 在那个万物寂静如死的雨夜,梅赫卡伯爵夫妇,他们的五名子女,以及府中七十一名佣人,无一幸免。而唯一一名与死神的镰刀擦肩,从地狱中生还的幸运儿,是十五岁的拜伦·梅赫卡。 现在,那个幸运儿正躲在父母房间的衣柜里,目眦欲裂,泪流满面。这个从小被家人宠爱着长大的孩子,今天原本准备恶作剧一番,却阴差阳错躲过了杀手的袭击,亲眼目睹了父母被折磨惨死的全过程。 “告诉我,‘它’在哪?” 把手无缚鸡之力的梅赫卡伯爵绑在华丽的靠背椅里,克雷格当着他的,和假装自己不在场的拜伦的面,将梅赫卡伯爵夫人仔细地肢解了。 克雷格已经做过这件事无数次,轻车熟路,手法娴熟。 把拆下的零件码放整齐,只要踩住女人肢体的断面,她就会开始疯狂惨叫。而她每叫一次,梅赫卡伯爵的脸色就会更加悲痛欲绝。但他始终没有松口。 书中说,他直到死都没有松口,克雷格的任务因此失败。 脑内多出一本三流不可怕,可怕的是,克雷格发现,他所处的现实竟然与中的情节一一对应。他的确是个奴隶,有个名叫摩根·洛佩兹的疯主子,他得到了灭口梅赫卡家族的命令,主人要他找到一颗“像太阳一样炽烈,又像月亮一样冰冷”的宝石,描述相当抽象。 这颗宝石现在就在克雷格身上。 他原本不应该找到的,它该被拜伦带走,最后变成拜伦最大的金手指——一条龙。这颗所谓的宝石其实是一枚龙蛋。就连拜伦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只把宝石当成父母遗物保存,误打误撞之下才意外解开封印。 难道那本荒谬绝伦的书里所说的,都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