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请吃我》1
了光,明明是大白天的,却也显得Y森可怖。虫鸟彷佛消失无踪,半点生气也无,他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踩在枯叶上,吱呀吱呀的,有如鬼魅低低嘶吼。 陆明玺五感灵敏,方才在转入一片低林之前便闻到了若有似无的血腥味,随着愈来愈靠近腥气源头,他也隐约感受到了人的气息。 那人似乎受了伤,正微微低Y着。 陆明玺眉头轻蹙,这人兴许是意外闯入森林之中的普通人,亦有可能是煞月堂在追杀自己时意外受伤落下的刺客,他究竟该不该出手相救? 几丈外的树丛突然动了动,随後,那人的气息莫名消失了! 那人恍如从人间蒸发般,树林重归寂静。 陆明玺心神一凛,赶忙跃上前,拨开树丛查看。 绿油油的nEnG叶间,只见一团白皑皑的小雪球正瑟瑟发抖着。 「兔子?」陆明玺满脸狐疑,适才他分明感受到了男人的气息,这是怎麽Ga0的?怎麽转眼间那人就消失了?难不成是自己身上的伤还没好,因而产生错觉了? 兴许真的是错觉罢。 「晚餐有着落了!」他看着眼前缩成一团的小家伙,欢欣一笑。 那兔子哆嗦得更厉害了。 牠把自己缩成球状,整个头都埋在x前的毛里,长长的兔耳也垂了下来,平贴在绒毛上,远远望去,只能看出一颗圆滚滚的白球,模样煞是可Ai。 「怪了,这家伙怎麽不跑?」按理来说,兔子早该在他走近时就蹦走了啊,难道是受伤了? 陆明玺弯下腰来,迅捷地抓起兔子。 居然这麽容易就给人抓了! 都被抓了,这小东西竟还是维持着兔子球样,看起来极为滑稽。见到此等奇景,陆明玺也不禁笑了笑,不过他很快就发现问题出在哪了。 在那白毛的下方,有一片乾涸的血渍,开出了一片触目惊心的血花,依稀有未乾的血痕兀自流淌在皮子上。 「可怜的小东西,原来是受伤了。」陆明玺面露不舍,全然忘了自己刚才说要把牠当成晚餐的事儿。 「你可别Si呀,我带你去洗洗。」 小兔子兀自装Si,一动也不动地任由男人将自己抱在怀中。 在那yAn刚的外表之下,陆明玺其实有个不为人知的、略显突兀的秘密──他极为喜Ai小动物,尤其是这类毛茸茸、软呼呼的小不点。 陆明玺Ai不释手地搓着小兔子头部的绒毛:「你这毛……怎麽这麽好m0呢……」 「真是……真是……太可Ai了!」陆明玺愈看愈欢喜,心里开满了一朵朵灿烂的小花。 「我就叫你毛毛可好?」陆明玺低头看牠,强忍着将脸埋入兔毛之中蹭蹭蹭的冲动。 闻言,毛毛终於抖了一抖,一边兔耳甩了一下,不知是同意还是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