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不解:“你怕什么。” 他讲:“怕你被咬,会有危险,很痛,打针也很痛,怕丢丢咬人要被抓走,以后我见不到它。” “你怎么不怕赔钱,”看他话说得好听,我故意逗他。 “赔钱最不可怕的了,是应该的,”燕林哲仍旧笑着。 有钱人,真可怕。 我顿时失去了对他的所有好感:“你要是害怕,就应该把绳牵紧,把它拽回来。” “啊?”燕林哲一脸迷茫,继而醒悟,“啊!我忘了,我忘记我手里还有绳了。” 我无语地看着眼前这个皮肤白皙、戴着框架眼镜的年轻人,蹲身下去,捧着那小狗毛茸茸的脑袋一顿撮弄:“还好你遇到的是我,还好小狗没有咬人,对不对呀。” 不知道为什么,和小动物讲话时,我的声音总会不自觉地变得奇怪起来。 “它叫丢丢,”燕林哲凑过来,讨好地讲。 “丢丢?这名字也太不吉利了吧,”我转过头,咫尺之遥,发现燕林哲的瞳孔呈现着一种淡淡的褐色。 “因为他喜欢乱丢玩具,不是走丢的意思,”他慢吞吞地讲,笑容淡淡的,看起来十分温暖。 自那天起,我就算和燕林哲认识了。 他这人,说的好听点叫有耐心、脾气好,说的难听点就是软弱加迟钝。 我和张奕华打架就是因为他。 去酒吧本来是因为那里开业大酬宾,全场酒水打折,离开家这么久,我很少自己买酒,看见广告纸的一瞬间嘴就馋了。本着有便宜不占是傻蛋的原则,我硬拽着他走了进去。 我自己喝酒,几杯下肚,一扭头燕林哲竟然不见了。 我怕得要死,脑海里闪过无数不良少年拐带好学生的悲惨青春电影。 我就是这不良少年,燕林哲这好学生应该是被其他的不良少年拐带走了。 但我已经二十四了,不应该再厚着脸皮把自己往青春期伤痛故事里安,我只好在心中换个比喻。 燕林哲就是那唐僧,被妖怪抓走了,而我呢,是把他卷到湖底的小白龙。 想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我应该是有些醉了。 趁我还没有完全醉倒,我赶紧起身去找。 酒吧的灯光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我眼都快看瞎了,终于在最闹嚷处看到了那张明显白于其他人的脸。他被两个人按在座椅上,满脸局促。 强抢唐僧? 我心中不算多的正义感由酒精支撑着,拔地而起。我阔步走过去,大力拉开他身边的人,一把抓住了燕林哲的手腕。 “小河!”燕林哲的眼镜不知道去哪儿了,离得近了他才认出我。他见我时的激动无异于坐在汤锅里的唐僧见到徒弟,但不是大徒弟。 因为他的语气里明显还有一点担忧。 我刚要走,就听见一阵哄笑声:“诶哟,又来一个。” “诶,你们看,这个更好看!” “别走了吧,陪哥几个喝几杯。” 这些话听得我反胃,我不敢相信,都这年代了,智能手机都一台比一台高端了,怎么调戏的人话还没有推陈出新呢。听来听取,还不如盘丝洞的蜘蛛精有创意。 我头昏脑胀,懒得挨个教训,只对着大概的方向,淡淡道:“傻x。”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脏话此起彼伏。 能被这么一句如此朴素常见的脏话骂得这么激动,我真的要怀疑这群人的年龄。 我无心和他们搅缠,抓着燕林哲就走。 “刚才是他自己闯进来的,我们还请他喝酒,够意思了吧,”一个声音从身后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