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收他为徒还有这种好事
可谢道兰也实在不知道,除此以外,还能用什么办法把另一个人留在身边了。 好在沈蕴没有怀疑他说话的真假,十分干脆的就点头答应了。 盘腿坐在荒庙里,他默念功法,努力的吸收空气中的稀薄的灵气,然而对于断裂的经脉而言,那点灵力不过杯水车薪。 心中难免有些发愁。 一修炼,时间便过得格外快。 谢道兰本以为沈蕴会和往常一样,直到半夜才能回来。可刚到傍晚,沈蕴便披着一身晚霞走进了庙门。 脸上笑眯眯的,手里还拎着一个油津津的荷叶包。 他将荷叶包放到谢道兰身旁,笑着解释道:“工地那边已经正式完工了,工头提前结了工钱,还多给了一些,我就买了只烧鸡。师父重伤初愈,要好好补补身子。” 谢道兰是知道沈蕴生活有多么拮据的,他看着那只烧鸡,低声道:“我不是为了这些,才收你为徒。” “我知道。”沈蕴道,“是我想多照顾师父。” 谢道兰莫名有些耳热,抿紧唇角,不说话了。 沈蕴又道:“对了,师父,早上的时候,你……您说您是修真之人。” 谢道兰道:“没错。” “我今天干活的时候,听说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流言,好像与此有关。” 凡界修界虽相隔甚远,但传言总是不辞万里的。谢道兰没放心上,只淡淡问了句:“什么?” 沈蕴笑了笑,把自己早就打好腹稿的谎言一口气说了出来:“据说有人在南边的小城里,发现了一颗会发光的红珠子。一开始发现的人以为那是宝贝,就一直贴身带在身上,结果没过多久就暴毙而亡。后来,其他人接手了那珠子,可无论是谁,只要与珠子接触过,不出三天,就会死于非命。” 谢道兰几乎立马就想到了一样能与这描述对上号的宝贝。 四至宝之一的血珠玉。 对凡人而言,血珠玉是夺人性命的可怖诅咒。 但对于修真者而言,却是千年万年都难得一遇的天材地宝。 他道:“哪座南方小城?” 沈蕴道:“好像是叫什么问河城……师父有兴趣?” 谢道兰点头:“有。准备一下,我们明日就出发。” 沈蕴故作讶异:“这么急?好吧,您先吃饭,我去把胡子和头发整理一下,我自己一个人就算了,现在当了您的徒弟,可不能再邋里邋遢的给您丢脸了。” -- 对着湖面,沈蕴用腰间藏着的小刀剃去了脸上跟了他不知道多久的胡渣。 再用之前从农家皂角树下捡来的皂角搓了下乱糟糟的头发,实在理不开的头发就用小刀割掉。一番忙活后,沈蕴洗了把脸,看着湖面倒影里清爽帅气的青年,咧开嘴笑了一下。 不只是为了形象,他也是在用这种方式和身为乞丐的自己道别。 拜拜咯,贫穷辛苦的乞讨生活。 我来啦,充满快乐的幸福人生! 在沈蕴的想法里,只要谢道兰得到血珠玉,他的修为就会立马恢复并突破,回到修界的目标,顶多几天的时间就能达成。 这可比他原先几个月甚至半年的预计要快上太多,事实证明,他这一个月的罪不是白受的。 回到荒庙,谢道兰坐在烤鸡旁边,并没有动筷子。 听到他回来了,谢道兰抬起头,神色有一瞬间的凝滞。 眉头微蹙,似乎有些不确定走进来的俊朗少年是否是自己认识的那个邋里邋遢的乞丐。 等沈蕴投来疑问的目光,他才回过神,不自在的轻咳一声。 “吃饭吧。”他垂下眼帘,“明天还要赶路。”